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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2018年黑龙江大兴安岭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确认的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8-05-21 17:16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录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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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大兴安岭地区2018年度各级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公告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现就报考大兴安岭地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1、党群机关:


  时间:2018年5月28日


  地点:大兴安岭地区会展中心加格达奇厅(加格达奇新世纪广场南侧)


  2、检察系统:


  时间:2018年5月28日


  地点:大兴安岭地区检察院办公楼八楼西侧会议室。


  3、法院系统:


  时间:2018年5月28日


  地点:大兴安岭地区法院办公楼一楼大厅。


  4、行政机关:


  时间:2018年5月28日


  上午:公安系统职位部门代码2222001,01 --2222009,06


  下午:公安系统职位部门代码2222010,01 --2222015,13


  时间:2018年5月29日


  上午:县区乡镇行政机关职位1222047,01--1222122,01


  下午:地林直行政机关职位、司法系统职位、


  县区乡镇行政机关职位1222123,01--1222147,01


  地点:大兴安岭地区会展中心兴安厅(加格达奇新世纪广场南侧)


  以上确认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确认人员范围


  1、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2、需要达到本次公务员招考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以折合前分数为标准:


  (1)、《黑龙江省2018年度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区)、乡(镇)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所含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70分,且此两科单独成绩均不低于30分;


  (2)、《黑龙江省2018年度公检法司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所含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7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0分,申论不低于35分;


  (3)、《黑龙江省2018年度省直和市(地)直属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所含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80分,且此两科单独成绩均不低于35分。


  专业科目成绩不划定分数线,若加试专业科目的考生该科目成绩为零分,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


  三、所需携带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不是使用全日制学历报考的,需提供本人全日制学历至报考使用学历的所有学历层次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具有高中、技校、中专学历的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考生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1994年1月1日后出生的男性考生,须提供《兵役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已进行兵役登记,但尚未发放《兵役登记证》的可到县级兵役机关开具兵役登记证明,以此作为兵役登记的佐证材料。大兴安岭地区有关兵役登记问题政策咨询电话:0457-3479133。


  3、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样式见附件。以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需提供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证明手续,还需提供档案保管证明,提供报到证复印件。


  4、以高中、中专学历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教育局出具学历证明和高中、中专学籍档案复印件,技校学历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人社局出具的学历证明。党校学历如果在学信网查不到,又无法进行学历认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且该证明必须有省级党校签章。


  5、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如:招考条件要求“具有大兴安岭户籍”的,考生应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等。职位条件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要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提供党员证明。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材料等)。


  6、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


  7、报考职位招考对象要求是“符合条件的项目生”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考生,先由(省)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生或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认定,具备资格的由(省)相关部门出具认定证明手续。考生持认定证明手续及其他所需材料,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具体查询省发公告)。


  8、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附件《2018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考生承诺书》,认真阅读后签字并与其他材料一起上交。


  四、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逾期不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其它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3、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在看到本通知后,务必于2018年5月22-23日17:00前主动与自己报考对应负责资格确认的部门电话联系一次。


  咨询电话:


  组织部 0457-2730506(报考党群部门)


  检察院 0457-2119597(报考检察系统)


  法  院 0457-2731241(报考法院系统)


  人社局 0457-2756421(报考行政部门)


  附 件:1、2018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考生承诺书.docx


  2、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docx


  3、有工作单位考生的同意报考证明.docx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组织部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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