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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0人方案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4-16 11:32      来源: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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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规定,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智慧化中心(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2 家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厅长任副组长,驻厅纪检监察组、人事处、机关纪委、相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有关工作实施。各招聘事业单位也成立相应组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全程指导和监督本次招聘。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
 
  具体招聘对象、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胜任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
 
  本次实施方案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https://hct.henan.gov.cn)、河南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服务中心(http://www.hr.hnsrsks.com.cn/category/hnwl/)及招聘单位网站上同时发布。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9日
 
  本次招聘后续工作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河南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服务中心及用人单位网站公布。报考者因没有及时查看网站发布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而产生后果的,由本人承担。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申请、查询初审结果、报名确认及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4个环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提交报名申请。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于2023年1月7日至2023年1月9日,登录河南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服务中心(http://www.hr.hnsrsks.com.cn/category/hnwl/)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上传各项个人报名信息(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证认证报告或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现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照。)和报考岗位后,上传本人照片(需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清晰、无变形,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GIF、PN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1-65736541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考人员需在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河南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服务中心、招聘事业单位网站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3份,在面试资格确认时现场提交。
 
  (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时,先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主要审查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条件是否符合,并在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1月11日17: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者可登录河南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服务中心,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确保所填报的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三)报名确认及网上缴费。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2023年1月11日至1月14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限内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将在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河南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服务中心、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必须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如因报考者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五)相关要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情况,在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河南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服务中心、招聘单位网站统一公布。
 
  六、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实施方案和安排详见上述网站后续通知。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参加笔试人员应在开考前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凭《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对号入座。开考15分钟后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在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河南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服务中心、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
 
  (二)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时,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如果达不到3:1比例,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招聘单位网站上另行通知。
 
  面试前要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审查、确认,有关要求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并在上述网站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在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同一岗位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时,同一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行、学习能力、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对思想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出现空岗时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招聘单位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驻厅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对弄虚作假,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应聘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和健康管理,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此次考试遵守当时、当地防控要求。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随时关注上述所有网站,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应及时告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
 
  0371-6969039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
 
  0371-69699708(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
 
  0371-69699720(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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