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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南郑州市公安局市内五分局招聘特勤人员220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8-12-10 16:21      来源:郑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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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公安局市内五分局公开招聘特勤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郑州市公安局东风路分局、嵩山路分局、建设路分局、十八里河分局、长兴路分局面向河南省范围内公开招聘特勤人员(郑州市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区、惠济区纪委监委使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特勤人员220名,其中:

  1.东风路分局50名,其中:退伍士官(士兵)20名(男性);其他社会人员30名(男性15名、女性15名);

  2.嵩山路分局50名,其中:退伍士官(士兵)20名(男性);其他社会人员30名(男性15名、女性15名);

  3.建设路分局40名,其中:退伍士官(士兵)20名(男性);其他社会人员20名(男性10名、女性10名);

  4.十八里河分局40名,其中:退伍士官(士兵)20名(男性);其他社会人员20名(男性10名、女性10名);

  5.长兴路分局40名,其中:退伍士官(士兵)20名(男性);其他社会人员20名(男性10名、女性10名)。

  二、职责及待遇

  招聘人员由郑州市公安局东风路分局、嵩山路分局、建设路分局、十八里河分局、长兴路分局分别管理,郑州市内五区纪委监委使用,主要职责是负责对郑州市内五区纪委监委留置对象和谈话对象的看护。工资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按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工资等相关经费列入郑州市内五区财政预算。在郑州市内五区纪委监委执行任务期间,发放看护补贴。在岗工作期间,按照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体检等待遇。

  三、招聘资格条件

  2018年12月3日至12月5日,已通过郑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特勤人员资格审核的人员;其他招聘资格条件与2018年12月1日发布的《郑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特勤人员公告》中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一样。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2018年12月9日,在郑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特勤人员笔试考试现场,征求考生本人意见,由考生本人自愿填写《郑州市公安局市内五分局公开招聘特勤人员岗位报名表》,申报此次招聘具体岗位。

  (二)笔试

  2018年12月9日,郑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特勤人员的笔试成绩作为此次招聘人员的笔试成绩。

  (三)面试

  按照考生本人填报的招聘具体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暂定为2018年12月1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考生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按照要求进行面试资格现场确认。应试人员参加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毕业证书、退伍证(退伍士官士兵提供)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各1份),并接受查验。未按要求进行面试资格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空缺需要进行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面试资格现场确认的,发放面试通知单。

  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时间暂定为2018年12月1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郑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zzga.zhengzhou.gov.cn/)通知为准。

  (四)体能测试

  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能测试时间暂定为2018年12月1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郑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通知为准。

  (五)体检

  对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暂定为2018年12月2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郑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通知为准。

  (六)考察

  所有体检合格的人员均参加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时间暂定为2018年12月2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郑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通知为准。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等情况,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试用

  对公示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两个月的试用。

  (九)聘用

  1.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由郑州市公安局市内五分局分别委托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不能提出辞职申请,在试用期内不适应特勤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并服从用人单位统一调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招聘工作结束后一年内,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类别岗位考察合格未被聘用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笔试成绩查询、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郑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zzga.zhengzhou.gov.cn/)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本网站通知内容,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凡各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4.凡发现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违反考试纪律要求、考察合格后无故自动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9620050


  2018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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