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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平顶山市石龙区招聘教师简章

http://www.chinagwy.org       2017-12-14 09:26      来源: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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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顶山市石龙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简章


  为加强石龙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师资队伍结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部分学校编制空缺和岗位需求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并报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拔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专业考生报考岗位须与毕业证标注的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非师范类专业考生报考岗位须与教师资格证书标注的学科一致;


  4、具有相应层次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小学及幼儿园的考生,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其中报考语文专业考生应具备二级甲等或以上,报考其它专业考生应具备二级乙等或以上;


  5、符合拟招聘岗位相应学历及年龄要求(附件1);


  6、专科、本科考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在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年龄在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7年修订)》所规定的条件;


  8、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


  招聘人数:本次计划招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40名。(招聘岗位见附件1)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apds.lss.gov.cn)、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longqu.gov.cn)和平顶山市石龙区电视台公告招聘简章,时间不少于7天。


  简章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1日9:00至12月17日17:30。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通过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longqu.gov.cn)进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资格确认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于 2017年12月18日8:30至12月20日17:30期间(逾期不再受理)登录指定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平顶山市石龙区2017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考试”,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蓝底,jpg格式,照片要清晰、无变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管。


  2、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于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2日内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于 2017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2017年12月20日17:30之前,未进行报考申请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7年12月20日17:30之后,未进行报考申请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 2017年12月20日17:30之前,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


  确认通过资格初审后需用A4纸下载打印《平顶山市石龙区2017年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使用。


  4、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 2017年12月22日17:30期间,通过指定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共计30元/人(报考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元月2日9:00至 元月4日17:30期间,登录指定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


  6、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7、各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或取消拟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的,退还已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8、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且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或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且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大学毕业生、截止2017年11月15日户口在我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系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服现役期间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政策。


  考生如果有多项加分因素,只加一项,不重复加分。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期间将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平顶山市石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平顶山市石龙区昌茂大道26号人社局二楼)。逾期不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提交材料:


  (1)《平顶山市石龙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特岗教师考生提交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4)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提交户口本、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5年内不准参加我区政府组织的各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录)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学教法、新课改理论知识、师德与个人修养等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满分100分。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石龙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资格复审需报考人员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平顶山市石龙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或从(执)业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一式2份;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携带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同一底板照片2张。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应聘岗位条件不相符,以及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资格复审出现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石龙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q.gov.cn)公布。进入面试考生需及时查询石龙区人民政府网上相关信息和通知,并按照要求本人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单》。考生未按时间领取《面试通知单》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仪表举止、教师基本素养、学科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三位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在指定网站公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和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凡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均列入拟聘用人员,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的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为在编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人员。新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在石龙区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能低于五年,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见习期期间,人员管理办法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为确保招聘工作健康、顺利进行,成立平顶山市石龙区2017年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大伟同志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关永可同志任副组长,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艾建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三杰、区财政局局长杨团会、区教育体育局局长王军民、区编办主任朱亚东等相关局委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李三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招聘日常工作。


  石龙区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犯工作纪律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已受聘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监督电话:0375——2527375;


  政策咨询电话:0375——7069605;


  附件:1.2017各学校招录岗位一览表.xls


  2.石龙区教师招聘报名表一式二份.doc


  3.石龙区教师招聘加分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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