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地招考  >> 海南   
海南

2024年海南万宁市招聘市委党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2-02 17:08      来源:万宁市人民政府
【字体: 】              
  万宁市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市委党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1号)
 
  为加强党校师资队伍建设,经市政府批准,我市决定公开考核招聘市委党校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国内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研究生学历的人员。
 
  (四)具有国内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2月31日后出生)。
 
  (五)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较强的科研能力,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能胜任岗位工作。
 
  (六)要求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满足教学工作需要。
 
  (七)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二)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四)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五)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六)社会信用有不良记录的人员、社会失信被执行人、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网址及报名时间
 
  (1)报名网址:https://www.tianluehr.com/exam.html$$id=1752134055736086530$$。
 
  (2)报名时间:报考人员登录上述网址后进入报名专区进行报名,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2月17日8:00至2024年3月10日17:00(注:2024年3月10日12:00后不再接受新注册人员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请每位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报名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原件扫描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大小不超过2MB):
 
  (1)《万宁市2024年公开招聘市委党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自行下载,附件2)报送电子件及扫描件,扫描件考生承诺处需签名摁手印;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户口本扫描件(首页和本人页合并成一张图片);
 
  (4)学历、学位证书及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在有效期内,有二维码标识)扫描件(若为2024年7月前毕业的应届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上传在有效期内的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等到2024年7月提供应聘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若2024年7月未能提供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则取消招聘资格);
 
  (5)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扫描件(有则提供);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应聘人员组织人事关系若在海南省外的,此项证明可待到政审阶段提供;
 
  (8)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
 
  (9)以上证书和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材料提交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4年3月10日17: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重新提交,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4年3月10日17:00准时关闭。
 
  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指定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万宁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告。
 
  6.联系电话:0898-62223329;技术支持电话:0898-66502115。
 
  (三)资格初审
 
  1.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初审。经网上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名单。
 
  2.2024年3月10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3月10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于2024年3月10日17:00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4年3月10日17:00时准时关闭。
 
  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指定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笔试、教学试讲和科研业绩分析三个方面组成。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1.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教学试讲。
 
  2.教学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即成绩未达到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要求考生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备课并进行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理论水平、课堂控制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参加教学试讲成绩合格人员将进入科研业绩分析。
 
  3.科研业绩分析。满分为100分。科研业绩分析主要考察考生的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根据考生提交的科研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其科研成果的研究水平、影响力分析后进行赋分。
 
  4.综合成绩。考核综合成绩=笔试分数×20%+教学试讲分数×50%+科研业绩分析分数×30%,并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核综合成绩并列的,按教学试讲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教学试讲成绩再出现并列的,按科研业绩分析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科研业绩分析成绩再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需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行通知),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经专家组评判认定,若岗位报名人数较少,应聘人员教学试讲成绩未及格,未达到应聘岗位工作需要的,该岗位可减少招聘人数或暂时空缺。
 
  (五)资格复审
 
  根据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具体另行公告通知),按要求提供报名时所需材料,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原件审核后退回保留复印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拟聘用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
 
  (六)体检
 
  确定为入围体检的人员,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七)政审
 
  主要对报考人员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现实表现进行政审,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及社会信用,签订诚信承诺书。
 
  (八)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入围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经领导小组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正式聘用。对体检、政审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应聘人员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给予办理工资、入编等手续。应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且未就业的,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应聘人员聘用后,其工资和各项保障,由市财政部门按财政预算纳入核拨。
 
  (三)市委党校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可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支持,鼓励开展科研活动。
 
  (四)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万宁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的,按相关规定享受万宁市人才引进待遇。
 
  (五)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6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我市。
 
  五、纪律与要求
 
  (一)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回避,同时严守工作纪律,做到认真、严谨,避免纰漏。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
 
  (三)应聘人员在面试等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律和规定,严禁考场作弊,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之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考核招聘所有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公告由中共万宁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98-62223329
 
 
 
 
 
  万宁市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市委党校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