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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2023年海南万宁市招聘中小学教师32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3-03-21 17:07      来源:万宁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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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1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 、35周岁以下,硕士以上研究生、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时间计算截止2023年3月31日);

3.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一致,具备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等条件;

6.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7.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8.本市在编在岗教师不能报考(含特岗教师);

9.本省范围内的其他市县在编教师报考必须持有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人员;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社会信用有不良记录的人员、社会失信被执行人、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3月26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8∶00至3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fdb 。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应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及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

3.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本人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zxgk.court.gov.cn/)。

(7)在编教师须提供专业资格证书;

(8)本省范围内的其他市县在编教师报考必须持有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9)其他要求材料。

4.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材料提交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5.报考人数与学科招聘数量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经初审资格符合条件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小组”研究决定核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资格初审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通过后被取消招聘岗位的的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4月2日9∶00—15∶00时段内,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不在规定时段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于2023年4月28日—5月6日期间,及时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5月7日(周日)8:30-12:00,其他内容详见准考证。

笔试范围:综合素质等内容,不指定笔试指导用书。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3)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时间为3天。

2.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及报考人数笔试成绩,招聘岗位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按1:2比例,招聘人数在9人以下的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1)面试资格复审

①拟进入面试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接受资格复审,核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真实一致。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②资格复审要求原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原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

③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包括课堂教学片断以及回答专家提问等)。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面、教学技能、表达交流及综合能力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面试名单和时间、地点将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并列的,实行加试一轮笔试,按加试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加试方式另行通知)。总成绩通过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

以考试总成绩入围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政审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现实表现,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及社会信用等;签订诚信承诺书。

(七)依次选岗

考生按报考岗位学科及学段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选岗,放弃选岗者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聘用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入围人选,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无异议者,经“招聘小组”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正式聘用。对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相同的,实行加试一轮笔试,取笔试高分者)。

(九)办理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由市教育局将相关材料报送市人社局核准再呈报市政府审定,审定后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及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确定为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的,5年内不能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聘用后,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给予办理相关工资、入编等手续,一般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单位岗位设置进行聘任,办理相关转正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二)招聘人员聘用后,其工资和各项保障,根据单位机构性质,由市财政部门按财政预算纳入核拨。

(三)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我市。

七、工作经费

招聘工作经费由市财政核拨。

八、纪律和要求

(一)“招聘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回避,同时严守工作纪律,做到认真、严谨,避免纰漏。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

(三)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律和规定,严禁考场作弊,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之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试用期),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咨询电话:陈老师,0898-62229120

技术支持电话: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65373722、65351474、65338399)

以上联系方式咨询为上班时间,节假日休息。

附件:附件1: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rar

202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