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公务员考试报考基本条件
2023年海南公务员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在备考初期,首先一定要熟悉报考政策,了解报考条件,这样才能更安心的备考。在海南省考政策中规定有部分人员是不能报考的,你知道吗?今天公考通就为大家解答下海南省考报考基本条件,以及哪些人不能报考,供参考。
说明:2023海南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发布,以下均摘自2022年招考政策,请以最新公告为准!
1.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21日至2004年2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2月21日至2004年2月20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8月31日。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录用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上述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需回避哪些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上述所列亲属关系,包括法律规定的拟制血亲关系。
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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