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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2022年海南法院系统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2-07-21 09:04      来源:天涯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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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法院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海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已由海南省委组织部发布,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组织对报考法院系统职位且入围面试(报考司法警察入围体能测评)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对象

  资格复审的对象,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职位排名和职位招考名额确定:除司法警察招考职位外,招考名额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考名额为9人(含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司法警察职位统一按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名单详见附件。

  资格复审未通过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报考司法警察职位资格复审未通过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7月21-22日(上午8:30-11:50,下午2:40-5:40)。

  地点: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培训楼二楼报告厅(海南省海口市新大洲大道280号)。

  三、资格复审的内容

  根据《海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及招考职位表中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审查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海南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试录用报名表》、准考证。

  2.身份证。

  3.职位有学历学位要求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查询认证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报考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22年2月2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

  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贴有照片并加盖院校系公章的毕业证明。(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4.职位有海南省及市县户籍(含海南省及市县生源)要求的,须提供户口本。

  5.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证明落款时间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22年2月25日前)。

  6.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取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除提供公告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22年2月25日前)取得的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7.定向生和委培生需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落款时间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22年2月25日前)。

  8.报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相应的社保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详见《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及《海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第18、19、20条。

  9.报考定向岗位的四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于海南省、服务期在2年以上、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10.报考定向岗位的在军队服役满5年(含)以上的海南省户籍或入伍地为海南省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11.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考生需向招录单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由招录单位在其准考证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四、注意事项

  1.为提高资格复审工作效率,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资格复审的内容”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2.考生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考生的相关材料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考生的书面委托书。

  3.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因提供材料不全、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而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或体能测评)资格;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或体能测评)资格。

  4.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即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声明,一时不能提供原件的,可先发电子邮件后再邮寄原件(模板和邮箱详见附件)。

  5.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尽量在22日上午11:50前参加资格复审,避免资格复审最后阶段人员扎堆影响工作进度。

  6.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包括:(1)按规定佩戴口罩;(2)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不高于37.3℃);(3)出示绿色健康码、地点码、行程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4)参加资格复审前7天内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请务必提前拨打联系电话主动报告相关情况。

  7.海南省委组织部已公布面试时间,考虑疫情及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等工作时间安排较为紧凑,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好时间,避免影响各环节正常工作。

  联系电话:0898-66962068;

  0898-65857229(仅限7月21-22日资格复审期

  间拨打)。

  附件: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