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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省检察系统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9-25 15:20      来源:天涯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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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检察系统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海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综合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发布,为做好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是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规定的面试比例 [招考名额数为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考名额为9人(含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范围内的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通过资格复审的,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并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9月28日至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美祥横路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一号楼520办公室(考生可乘8路、32路、34路、64路、65路、71路等公交车到达)。


  三、资格复审要求


  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报考人员本人,复印件留存):


  1.《海南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准考证。


  2.身份证。


  3.职位有学历学位要求的,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查询认证结果;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出具学校的证明)。


  4.职位有海南省及市县户籍(含海南省及市县生源)要求的,提供户口本(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面)。


  5.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证明落款时间在报名时间截止前。


  5.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除提供公告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提供中共党员证或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


  7.定向生和委培生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落款时间在报名时间截止前。


  8.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详见《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以及《海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第18—19条。


  9.年龄。要符合公告报考年龄规定。


  10.报考限定定向岗位的在军队服役满5年(含)以上的海南省户籍或入伍地为海南省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11.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会计证等,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尚未下发的,以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作为凭据。


  12.“四项目人员”人员[“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和“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简称“四项目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在基层工作的时间需达到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且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确认,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8月31日。


  13.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其它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


  2.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可先传真后邮寄原件。


  3.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无故不按招录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规定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并出示健康码,高、中风险地区或参加资格复审前14天曾去过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方可入场参加资格复审。


  五、咨询电话:0898-65315293 65332414(传真)


  附件:海南省检察系统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名单.xls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