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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海南琼中县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8-06-28 14:17      来源:琼中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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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琼中县录用公务员(参公)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2018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笔试综合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发布。为做好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围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综合成绩排名和招考名额,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招考名额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考名额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内容和材料


  1.《海南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报名信息表》、准考证各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详见《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以及《2018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12—15条。


  4.年龄。要符合公告报考年龄规定。


  5.专业。招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界定参照《2018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规定执行。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6.户籍及生源。职位有海南省及市县户籍(含海南及市县生源)要求的,须提供户口本。海南省户籍是指在2018年3月30日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省市县户籍是指在2018年3月30日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在海南省某市县的人员。海南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属海南省的人员;海南市县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属海南省某市县的人员。


  7.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8.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尤其是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9.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或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以及其他有效证明。


  10.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11.学历学位。须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往届毕业生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学历查询结果,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学校准予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注: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定向职位者,无需提供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


  三、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6月29日至7月4日,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不审查)。


  (二)资格审查地点。


  1.党群口职位:琼中县政府第4办公楼县委组织部2楼干部科。


  联系人:庞华军 联系电话:0898-86286610


  传真:0898-86286610


  2.政府口职位:琼中县营根镇海榆路人才劳动力市场5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岗。


  联系人:侯旭涛 联系电话:0898—86236003


  陈燕芬 传真:0898—86236512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


  2.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应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无故不按招考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而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


  4.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复审资格的,由招录机关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顺位递补。


  附件:2018年琼中县公务员(参公)招录考试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