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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海南公务员考试基层工作经历介绍

http://www.chinagwy.org       2017-12-13 14:57      来源:公考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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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已经结束了,相信现在不少考生已经把目光聚集在2018年海南公务员考试上,那么报考海南公务员考试,考生必须了解基本的报考政策,本文公考通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海南省考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问题。


  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问题解答


  1.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的经历,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省直单位的人员,在省级及以下所属企业和事业单位(非参公)、中央所属企业和事业单位(非参公)的二级及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地(市)直单位的人员,在地(市)级及以下所属企业和事业单位(非参公)、省属企业和事业单位(非参公)的二级及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9号)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和“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3.“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和“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简称“四项目人员”)如何界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四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是指报考者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达到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且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确认,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8月31日。


  4.确认两年基层工作经历以什么为凭据?


  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档案中的材料确定。其他报考人员以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等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