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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2017年海南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通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7-07-26 14:34      来源:海南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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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考人民警察体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现将海南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考人民警察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围体检人员范围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为体检人员(待省公务员局公布面试成绩后,于7月31日在海南省公安厅政务网公布具体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二、时间和地点


  体检定于2017年8月2日进行。请入围体检的考生务必于当天上午6:30前到海口市滨涯路9号海南省公安厅大门广场处集中,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体检要求


  (一)考生空腹参加体检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黑色水笔、体检费用450元(请自备50元)、1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和1个信封,不得有人陪同。


  (二)体检时严禁使用通讯工具,考生在体检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装入自备的信封,写上姓名,上交集中保管,结束后凭有效证件领取,违者取消体检资格。体检前一天不得饮酒和服用任何药物,否则后果自负。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过程中,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四)体检结果公布后,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7日内向省公安厅政治部书面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体检最多只进行两次。


  四、其他要求


  请考生注意及时关注海南省公安厅政务网发布的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信息(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合理安排时间,并按要求参加体检。


  咨询电话:68836050。


  附件:1.《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海南省公安厅政治部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