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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2015年海南机关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公告(第1号)

http://www.chinagwy.org       2015-03-20 09:23      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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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机关幼儿园系隶属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财政预算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2011】100号)的规定和要求,海南省机关幼儿园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5名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幼儿教师15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0年3月31日至1997年3月31日期间出生),男女不限。


  (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但必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前教育专业、幼儿教育专业、舞蹈专业、音乐专业、英语专业均可报考,其中英语专业须有两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


  (六)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七)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八)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考察和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日上午8:00至4月10日下午18:00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


  (1)应聘者须从招聘公告附件自行下载填写《海南省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扫描成电子文档,把上述材料压缩成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2015年招聘报名(应聘者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hnsjgyey@163.com,并通过电话予以确认(报名确认联系电话:0898—65398806)。填报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不予受理;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未被聘用者材料不退还。


  (2)请考生全程密切关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hainan.gov.cn),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报考事宜、资格审查结果、领取准考证、各项考试成绩、体检和拟聘人员名单公布等情况,否则逾期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材料进行初审。报名后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达不到该比例数,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视情况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组织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依据“四舍五入”法,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学前卫生学、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幼儿园教育活动指导等学前基础理论知识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政策文件与法律法规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2、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应聘者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填写好的《海南省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自行下载),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将上述材料送至海南省机关幼儿园,不受理邮寄报名材料。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在岗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未能提供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4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如开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4,按实际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者,同时进入面试环节。因考生放弃面试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①面试方式:评委现场打分。


  ②面试内容:讲故事、唱歌、钢琴、舞蹈、绘画。


  ③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hainan.gov.cn)通知为准。


  ④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


  3、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相加计算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者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应聘者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应聘者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教师,试用期3个月,属毕业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的举报、投诉事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主管部门负责调查落实,并将处理情况报省人社厅。


  六、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人:张老师、阮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398806、65398606


  纪检监督电话:0898—65372960


  附件:2015年海南省机关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