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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贵州黔东南锦屏县招聘劳务派遣制幼儿辅助教师保育员106人实施方案

http://www.chinagwy.org       2022-04-04 10:21      来源:锦屏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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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2022年招聘劳务派遣制幼儿辅助教师保育员实施方案

 

为加快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强化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推动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幼儿辅助教师和66名保育员到相关幼儿园从事辅助教学工作,为做好本次工作,特制定本招聘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岗位及性质

(一)岗位:幼儿辅助教师、保育员;

(二)性质:劳务派遣制(即不占编制)。

二、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数106名,其中,40名幼儿辅助教师和66名保育员。招聘岗位详见附件《锦屏县2022年幼儿辅助教师和保育员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幼儿辅助教师:应、往届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保育员:学历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3月30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幼儿辅助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教师资格证,部分岗位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保育员须具有保育员证,会讲普通话,部分岗位可放宽一年内取得。

5.具有入学前黔东南州户籍或已经婚嫁到锦屏县的。

6.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情形及师德师风方面存在问题等其他情形的;

6.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四、工资待遇

(一)幼儿辅助教师薪酬待遇为4000元/月,含单位缴纳“三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公积金)部分,不含个人缴纳部分,含每月200元绩效工资(以学期为周期,期末考核发放)。

(二)保育员薪酬待遇为2000元/月,按规定缴纳“三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不含个人缴纳部分。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9:00至4月13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均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进行(以邮箱显示的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不再设置现场报名点。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将相关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命名为:考生姓名+报考岗位代码)作为邮件附件(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发送至邮箱:jpxjyjrsg@163.com(应聘者收到自动回复邮件则为邮件发送成功)。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①《锦屏县2022年幼儿辅助教师报名表》或《锦屏县2022年保育员报名表》,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多报无效;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

④报考岗位所需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保育证)等相关材料。

3.资格审查:对应聘的人员,由县教育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评审。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评审环节。应聘人员通过邮件发送报名材料后,资格初审人员将在48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过电话或邮箱反馈给应聘人员,如应聘人员提交报名邮件成功后超过48小时未收到初审结果的,请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855-7222102)。若因材料不全等原因暂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按照初审人员的要求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请加入锦屏幼儿辅助教师招聘微信群,便于咨询相关业务和接收相关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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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面试前提交报名材料原件至锦屏县教育和科技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方可进入面试。初审合格但未提交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保育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同时应留下准确联系电话,并保证通讯畅通。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一)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体检环节,考生成绩录取最后1名出现并列时,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费;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和科技局统一组织安排在有资质的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

九、入职审查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后,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参照招聘(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政审有关规定进行。2021届毕业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在职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和档案为主要内容;其他人员以户籍所在地的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考核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三)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四)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且无正当理由的;

(五)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及师德师风方面存在问题等其他情形的;

(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十、聘用

经面试、体检、入职审查符合拟聘条件的人员,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合同进行管理。合同时限一年一签。

如出现部分岗位缺岗的情况,从服从调剂的考生进行选岗,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出现成绩并列的以抽签形式决定选岗顺序)。

十一、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招聘工作的命题、监考、面试考官、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招聘过程中,如遇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顺延递补,递补时限截止2022年5月底。

十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各位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各环节之前,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正在流行的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

(二)请各位考生如实填写《锦屏县2022年幼辅助教师保育员公开招聘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3),报名、进入考场时一并提交。如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须如实告知,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三)各位参加考试考生需在微信小程序中下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确认未到中高风险地区,且健康码为绿色后,方能参加考试。

(四)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须提供考前提供“五天三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面试;省外其它低风险地区考生入黔前必须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入黔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余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面试。

(五)考生入口处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六)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请各位考生考前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十四、本《方案》由锦屏县教育和科技局和锦屏县杉乡好服务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7222102,13885577684,15085219564

附件1:锦屏县2022年幼儿辅助教师和保育员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一览表.xlsx

附件2:锦屏县2022幼儿辅助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锦屏县2022年保育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4:锦屏县2022年幼儿辅助教师保育员公开招聘.doc

锦屏县教育和科技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