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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贵州六盘水市纪委市监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7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02-19 14:11      来源: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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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六盘水市纪委市监委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等有关规定,2019年六盘水市纪委市监委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2019年六盘水市纪委市监委下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人。具体招聘职位详见《2019年六盘水市纪委市监委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2019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六盘水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简称“四项目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本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2月2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2月2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6年2月25日以来招录到我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及2016年2月25日以来招聘到我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录聘用时间为准)。


  3.截止2019年2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截止2019年7月30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2月25日至2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侧楼一楼大会议室(钟山区钟山中路58号)。


  (二)报名要求


  1.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2019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学校证明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电子照片(照片文件命名格式为:报考单位职位代码-身份证号-性别-姓名.jpg,例如:0101-520201199001010024-男-李四.jpg)。


  2.在职人员的须持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及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考生如实填写《2019年六盘水市纪委市监委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有工作单位的,要求工作单位在报名表的“原工作单位”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因报名表填写不真实、内容不完整或填写信息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由他人代报名的,若出现上述情况,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4.报名时按照黔价费〔2010〕55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5.考生须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查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以及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核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考生,由资格复核人员签署“符合报考条件”的意见并签名,发给笔试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若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相关网站公布。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请考生于2019年3月4日9:00—17:30,在报名处凭身份证和交费收据退考务费,若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退考务费,视为放弃退考务费,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获得笔试准考证的人数为准。


  考生应注重关注相关招聘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笔试


  (一)笔试准考证领取


  时间:2019年3月13日至3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笔试准考证领取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笔试有关安排


  笔试工作在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


  具体安排如下:


  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且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面试人员为各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考生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的考生,同一职位如笔试成绩相同,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的,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另行组织考试。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市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招聘办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及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不再递补。


  1.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


  2.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招聘办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招聘单位填写《录(聘)用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本次招聘工作官方网站:http://rsj.gzlps.gov.cn(六盘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请考生密切注意该网站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


  咨询电话:


  0858—8227510(六盘水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


  0858—8690321、8691636(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科)


  监督电话:


  0858—8321833(六盘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19年六盘水市纪委市监委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19年六盘水市纪委市监委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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