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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石阡县合同制消防员招考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5-08-20 14:08      来源:石阡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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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贵州石阡县合同制消防员招考方案


  根据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合同制消防员招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公通〔2008〕50号)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6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县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切实解决目前现役警力不足的问题。2015年我县消防部门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0名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考顺利实施,特成立合同制消防员招考领导小组;


  组  长:龚朝清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徐泽勇     县财政局局长


  周明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传辉     县人社局考试中心主任


  彭  勇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苏  甜     县公安消防大队参谋


  刘  杰     县公安消防大队参谋


  蒋慧杰     县消防中队指导员


  杨  振     县消防中队副中队长


  石水辉     县消防中队排长


  主要职责:负责合同制消防员的招收、管理、培训,协调解决合同制消防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培训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用工性质、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石阡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的专职消防员系编外用工,共招聘10名。按照军事化管理,参加消防部队执勤备战,从事石阡县的灭火、救援、救灾等“急、难、险、重”工作,从事消防宣传、社会培训、为民服务等辅助性工作和消防协管工作。


  四、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本县户籍(生源)的适龄青年,在职企业或单位工作人员须经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条件


  1、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纹身,无违纪违法记录;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体型端正,无心脏疾病,恐高症及家族疾病史,双侧单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身高不低于165cm;


  3、年龄18周岁(1997年8月25日前出生)以上28周岁(1987年8月25日后出生)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未婚男性公民。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5日至9月15日。


  2、报名地点:石阡县公安消防大队(石阡县汤山镇龙底坝)。


  3、报名手续: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纸质报名表一份及电子报名表(附件1),能说明个人特长、成绩的相关材料。


  (二)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为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考核。


  1、面试,所有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方式为结构化形式,面试内容为简单口语表达;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缺少面试形式、内容、分值)


  2、体能测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5比例进入体能测试,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试,若达不到1:5比例全部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体能测试标准详见附件2);体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体检,按总成绩(面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10名人员为体检人员(末位并列,体能测试成绩较高的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三总部制定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4、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政审,由石阡县公安消防大队对政审人员进行政审。


  5、岗前培训:政审合格人员参加岗前培训,由消防大队统一进行封闭式的岗前培训,试用期为一个月。


  六、待遇


  (一)工资标准:月基本工资为1500元;工龄工资从签订《劳动合同》日期起算,劳动时间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100元;高危补贴每月500元。第一年工资合计每月2000元。试用期三个月只发给基本工资。


  (二)聘用后单位将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意外伤害险”其中“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单位全额承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三)聘用后的执勤中队专职消防员参照消防部队标准,统一发放被装,由单位提供住宿,生活按照标准供给每人每天21元。


  (四)合同生效后统计配发服装(未履行合同的,扣除相应服装费用)。


  七、考核


  每年年终消防大队将队员进行综合考评,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合同。队员在合同期内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队各项规章制度的,将给予解聘。合同期内,若队员无故解除合同,录用单位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