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黔南州高校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就业见习招聘简章
2015年黔南州高校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就业见习招聘简章(1402名)
根据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5〕14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名额
(一)招聘对象
参加就业见习的对象为本州户籍或本州生源毕业三年内(2015届、2014届、2013届)尚未就业的省内外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部分特殊专业,毕业3年内仍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外州籍毕业生)也可参加。
(二)名额
全州见习计划共计1402名(详见附件1)。
二、见习地点
全州州直、县(市)企、事业单位(详见附件2)。
三、见习待遇
见习期为3个月至一年,见习期间学生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见习期间,由各级引导办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州直、县(市)同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至8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报名现场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填报《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2份(见附件3),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应聘人员须持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材料,如信息有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应出具委托书。
州直单位报名地点设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各县(市)报名地点设在各县(市)所在地“引导办”。(附件4)
(二)体检
报名结束后,由黔南州各级引导办按《通知》规定组织符合条件并与用人单位达成初步见习意见的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上岗
各县(市)引导办派遣体检合格人员到县(市)各用人单位见习,见习人员名单报州引导办备案。州引导办派遣体检合格人员到州直各用人单位见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管理
见习学生的管理由黔南州各级引导办和就业见习单位共同进行管理。
联 系 人: 楚磊
联系电话:0854-8227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