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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贵州铜仁市直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5-04-30 14:12      来源:贵州人才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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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铜仁市直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顺利完成2015年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任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事部令第6号、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市组通〔2012〕77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市直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招聘的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含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


  本次市直教育系统计划招聘教师和学校其他工作人员26名。其中:铜仁一中2名、铜仁电大1名、学院附中10名、市特殊教育学校2名、市实验小学4名、市实验幼儿园7名。具体职位详见《铜仁市市直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本次招聘职位为市直教育系统计划招聘的26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学校其他工作人员,主要面向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进行招聘,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职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理念,遵纪守法。


  3. 报考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7年5月1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到40周岁(1975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到45周岁(1970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4.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2012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2年招录的公务员,2013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2年);


  2. 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5届毕业生和截止2015年 5月11日三年服务期未满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 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5. 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 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8. 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


  10.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发布招聘公告


  在《铜仁网》和《铜仁教育网》(下同)发布招聘公告。


  《铜仁网》


  《铜仁教育网》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条件,选择符合本人的职位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


  (二)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1. 报名:2015年5月11日—14日在市教育局二楼会议室报名。报名时需填写《铜仁市直教育系统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同时交本人近一个月内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


  2. 资格审查:


  ①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铜仁市直教育系统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中小学教师须持当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具体审查人签署意见并签名。


  3. 报名交费。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


  4. 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加分


  本次招聘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 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员子女或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


  2. 截止2015年5月11日,由省级统一选派到我市区(县)及区(县)以下单位服务满两年、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考生。


  3. 截止2015年5月11日,在铜仁市乡(镇)、村(社区)连续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和“三支一扶”项目服务的高校毕业生。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填写统一格式的《铜仁市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于笔试成绩公布前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中加分。


  七、考试内容、时间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教师(教辅)职位:笔试科目为:《学科知识》+《教师职业基础知识》,总分值100分,其中:《学科知识》占70分,《教师职业基础知识》占30分。《教师职业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师职业道德》;


  校医职位:《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实践知识》,总分值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70分,《专业实践知识》30分;


  其他人员职位:《公共基础知识》,总分值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2015年5月30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地点为准。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将在铜仁网和铜仁教育网进行公布。


  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校医职位面试方式采取专业笔试;报考教师、教辅职位和学校其他职位面试方式另行公布(以公布的面试方案为准),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原则上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含加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末位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方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占5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 + 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考生的综合成绩将在铜仁网和铜仁教育网进行公布……


  八、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参考人员的考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如同一职位考生的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还相同的,则另作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贵州省2015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进行。体检工作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具体由市直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体检医院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各招聘学校具体负责本校的考核工作,考察采取面谈、查阅个人档案、走访等方式进行,考察结束后,要形成完整的考察材料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统一报“市直招聘办”。


  在职考生考察内容主要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 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 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4. 不符合招聘对象,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 考察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于7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6. 其它经铜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铜仁网”和“铜仁教育网”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各招聘学校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等,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等手续,聘用合同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后生效。


  (三)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1.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本《实施方案》由市直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市直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0856-5223763(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科)


  监督电话:


  0856-5230334 (铜仁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 铜仁市直教育系统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铜仁市直教育系统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doc

 

  铜仁市直教育系统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铜仁市教育局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