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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社会福利院招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5-13 14:52      来源:南宁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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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组织考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做好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南宁市社会福利院拟通过组织考核公开招聘方式招聘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见附件1:《2020年南宁市社会福利院组织考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乱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40岁及以下(1979年5月11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5月11日。


  报考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6.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南宁市民政局(mzj.nanning.gov.cn)网站、院内公示栏等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由于处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故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20日。


  (2)报名要求:网络报名的应聘者需填写《2020年南宁市社会福利院组织考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填好的报名表与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简历、证书(相关资格证、等级证、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nnfly_rsk@163.com。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梁倩萍,0771-3898766。


  网络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应聘者参加面试时再按现场报名方式提交所需材料进行审查。


  (三)资格审查


  由南宁市社会福利院人事科按照招聘资格条件要求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经审查符合所需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可进入面试环节,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重要档案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则取消其资格。


  (四)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为面试人选。


  2.面试形式。面试由南宁市社会福利院组织进行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与试讲或说课形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并经考生签名确认。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考核、体检环节。


  3.面试时间:待定(视新冠肺炎疫情而定)。


  4.地点:待定,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入场。


  5.面试成绩在南宁市民政局网站(mzj.nanning.gov.cn)公布。


  (五)考察


  对进入考核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考生的现实表现、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人数1:1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考察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选均淘汰,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责。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体检结论下达后,应聘者提出复检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费用自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由南宁市社会福利院另行通知。


  (七)公示


  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南宁市民政局网站(mzj.nanning.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并经查实发现应聘者存在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南宁市民政局、南宁市人社局审批。审批后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中有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面试成绩符合要求的人员中以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拟聘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二)监督与回避: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成立纪律监督小组,成员:朱甲东、黄焱,负责监督考试、考核及聘用全过程,监督电话:3827264。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三)未尽事宜由南宁市社会福利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1-3898766(市福利院人事科办公室)


  附件:2020年南宁市社会福利院组织考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2020年南宁市社会福利院组织考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南宁市社会福利院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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