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百色田林县合同制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了加强田林县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提高消防安全保障能力,根据《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百政发〔2009〕11号)和《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劳动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09〕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合同制消防员充实到辅助性工作岗位。为确保这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县人民政府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陶国铭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戴成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赖国康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罗绍壮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黄国性 县财政局局长
陆宏林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吴德峰 县消防大队中队长
曾秋方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工作人员由县人社局、县消防大队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招聘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工作的实施,由曾秋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聘用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消防事业,愿意从事消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国家征兵政审条件。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相应职位的工作需要。
(四)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个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
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条例处罚年限未满7年的;
4.现役军人。
三、招聘的职位、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的职位:
合同制消防人员15名,其中12名消防战斗员,3名司机,限男性。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招聘范围:百色市户籍。
2.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18—30周岁之间。
3.学历要求:初中文化以上学历。
4.身高及视力要求:身高在1.65米以上,裸视4.8以上。
5.其他:
(1)退役军人、地方职业院校公安或消防专业毕业生、高学历人员、有协警工作经验者和有经验特长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报考司机岗位人员需持有B证以上驾驶证。
四、招聘的基本原则及程序
按照“合法、公开、平等、自愿、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根据岗位需要择优确定聘用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100分)×50%+面试成绩(100分)×50%+附加分。
五、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时间:自2015年3月 11日起至3月20日,在田林县电视台、田林县政府网站和各公共场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期10天。
2.报名方式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3月16日至3月2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田林县乐里镇新昌花园108号)
4.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凭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指退伍军人)、计生证明和个人简历等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参加报名,并提供近期2寸同底免冠红底照片4张。如报名人员有驾驶证、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特长证明须一同携带。
(2)应聘人员须填写《田林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由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随时取消报名人员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2015年3月24日(星期二)
2.测试地点:待定 。
请应聘人员于2015年3月23日上午9:30到县人社局三楼会议室集中并抽签确定参加体能测试顺序号,届时将告知具体的体能测试地点。
3.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新兵入伍体能测试标准》执行,体能测试项目包括:3000米、100米、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俯卧撑等五项。体能测试总分100分,各项目均占20分(测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体能测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分数。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5年3月26日(星期四)上午8:30
2.面试地点: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根据岗位职数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且体能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
进入面试程序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试场。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着重考察选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分数。
(五)附加分(总分10分)
有下列情形人员可加分,可累计,但最高分值不超过10分。
1.持有B2以上驾照,加3分。
2.有从事相同工作岗位经历一年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加3分。
3.退伍军人,加3分。
4.大专以上学历,加3分。
(六)体检
1.体检时间:2015年3月31日(星期二)
2.体检地点:县人民医院
3.体检要求:
(1)招聘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根据岗位的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100分)×50%+面试成绩(100分)×50%+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2)由县人社局、消防大队、纪委等组织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3)应聘人员对体检鉴定不合格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检,由组织体检部门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同岗位应聘的其他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核
1.考核时间:2015年4月7日—4月10日。
2.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技术水平、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进入考核人员将根据岗位应聘人员体检合格者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不合格者,按同岗位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八)公示、审批与聘用
严格参照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将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在田林电视台上公示和公共场所分别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送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才能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人员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的工资等各项福利待遇由县财政全额拨付。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1000元/月。
(三)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1200元/月)+岗位津贴,同时享受年底同类人员绩效奖金,包吃包住。签订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县财政核拨到用人单位,个人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单位代扣代缴,再由单位按时上缴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四)经县政府审定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执行军事化管理。劳动合同(含3个月试用期)满后,工作表现优秀,业务能力强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报经县人民政府人事领导小组同意后,可续签订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或招收录用后,招聘工作办公室如发现资料不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在报到时确认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业务熟练、表现优秀的人员经县消防大队考核合格的可续签,若不续签合同将视为自动解聘。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联系方式及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 0776-7212311(县人社局)
13977626077(县消防大队)
联系地址: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田林县乐里镇新昌花园108号)
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776-7212302
附件:2015年田林县招聘合同制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
田林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田林县委办公室 田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