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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茂名市电白区区直机关单位选调公务员25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3-09-03 09:19      来源:电白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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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名市电白区2023年区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优化区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建立健全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根据公务员法及《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有关规定,区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开展区直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公开选调职位包括一级科员及其他相当层次职级职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茂名市电白2023年区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与条件
 
  (一)选调对象
 
  电白区各级党政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二)选调条件
 
  1.参加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4日以后出生);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当年除外);
 
  (6)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如现任职务职级高于选调职位职务职级的,须同意以职位要求的职务职级转任;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或转任到新单位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报考其他职位类别的,应当满足《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
 
  年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职务职级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4日。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至9月8日。
 
  2.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址:选调单位指定地点(见附件3)。报考者须按公告要求,及时如实报送相关资料。
 
  3.报名资料:
 
  (1)《茂名市电白区2023年区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核查原件);
 
  (3)公务员(参公)登记表、有关任职文件及资格履历条件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4)本人近期红底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电子版以“姓名+身份证号”格式命名,JPG格式,30KB以下)。
 
  报考人员须同时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彩色扫描版用U盘拷贝给各选调单位(文件名统一为“报考单位+姓名+所在单位名称+手机号码”)。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资格初审。
 
  各选调机关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审核同意的方可参加笔试。选调职位人数3人及以上职位设置1:1.5的最低开考比例、选调职位人数2人及以下设置1:2的最低开考比例,报名初审合格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比例低于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职位计划人数或取消职位。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职位计划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期间请报考者保持通讯畅通,在接到通知后于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改报职位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选调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等自身条件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二)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入围笔试环节的报名人员,由选调单位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若同一职位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1.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或结构化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资格复审。面试前,由选调单位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名材料和个人档案有关材料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取消面试资格的,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面试人选须提交的复审材料包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年度考核登记表、全国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复印件(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加注“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合格即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各选调机关单位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选调机关提出意见,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同意。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体检或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五、公示和转任
 
  各选调机关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分别在政府网站和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选调面向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报名,报考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报名人员参加考试时,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遴选资格并视情节追究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68—5115901。
 
  附件:
 
 
 
 
 
  中共茂名市电白区委组织部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