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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揭阳市揭东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9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2-05-23 17:43      来源:揭东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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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揭东区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区社区矫正服务中心、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1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岗位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岗位

1.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招聘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人员7名,具体岗位详见《揭阳市揭东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2.区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招聘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人员2名,具体岗位详见《揭阳市揭东区社区矫正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3.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招聘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含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外境外留学人员)10名,具体岗位详见《揭阳市揭东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3)。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毕业生年龄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8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6年6月8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执行试用期相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确认方式,报考者本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报名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时间

2022年6月8日至10日(按上班时间)。视疫情情况,如有特殊,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

(1)报考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管理中心1楼104室;

(2)报考区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揭阳市揭东区城西滨江路中段司法局3楼政工办;

(3)报考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揭阳市揭东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大楼5楼人事股。

3.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4,由报考者录入个人信息后用A4纸双面打印并黏贴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一式两份)。

(2)身份证材料。有效期内的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原件验核,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同时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提供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验核,复印件一式一份)。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者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等)均应在2022年9月30日以前取得;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本次所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以下简称为《专业目录》)。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代码为2位数的),若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所含“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则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岗位的专业要求为“法学(B03)”,那么其所含的学科“法学类(B0301)”、具体专业“法学(B030101)”均符合报考条件。

(4)国有单位在职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区社区矫正服务中心考试

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区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形式。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综合职业能力测验》,笔试试题委托专业机构命制,笔试总分15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成绩公布及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将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为90分。

2.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组织。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和须知等事项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如不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评定。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定最低合格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及排名情况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考试

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招聘采取“直接面试”形式。

1.面试组织。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和须知等事项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如不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评定。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定最低合格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如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及排名情况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

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六)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报区人社局审核后,在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考试成绩,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核准与聘用

1.核准。招聘单位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报区人社局核准。

2.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考生报名前须注册使用“粤省事”小程序(操作流程: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健康申报→个人自查健康申报→如实申报健康情况→提交),现场报名确认前提前在粤康码上进行每日健康申报,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考生方可参本次公开招聘。参加考试人员在考试14天前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所在考区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考前14天内有广东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省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以及考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所有人员在进入公开招聘工作场所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行程卡等电子健康码绿码及行程卡无异常,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但不能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验核。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本次考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请妥善保管。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63-3263423(区人社局)

0663-3198596(区农业农村局)

0663-3834388(区司法局)

监督电话:0663-3258608(区人社局)

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阳市揭东区农业农村局

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2022年5月23日

附件1 揭阳市揭东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  揭阳市揭东区社区矫正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3  揭阳市揭东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4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5 2022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