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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高新技术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专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2-02-12 10:42      来源: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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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新技术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专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专员,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合作交流部专员岗,1人。

(二)薪酬待遇

税前年薪最高可达30万元。薪酬包括工资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其他条件详见《珠海高新技术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专员岗位一览表》;

5、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到报名当月底;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工作方案经批准后,通过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及珠海人力资源网(http://www.zh-hr.com/jsp/home/centerzhhr.jsp)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报名。(可委托报名,委托报名时须携带委托方与受委托方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作为凭证)。

2、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2月23日下午17:00

3、报名地点:珠海高新区港乐路一号大洲科技园A区507室(可从珠海市区乘坐3、3A、10、66、68、69路公共汽车,在“渔村站”下车)。

联系人:欧先生,咨询电话:0756-3629966。

4、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珠海(国家)高新区公开招聘专员报名表》word版及PDF版各1份,报考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PDF版),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证明)及有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注: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补充提供。

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将上述报考资料扫面后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zhcyfwzx@163.com,资料压缩包名称和邮件标题按“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写明,如“合作交流部专员岗+张三”。

5、如符合资格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时,可按比例相应减少招录名额。

通过报名审核人员名单及相关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考察三个环节。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少于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依“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面试及考试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确定考察对象。

3.体检及考察。区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标准组织体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组织人事部门报区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首次聘期为一年,考核合格可续聘。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递补人选:

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

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

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应考者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否则不得进入试室。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珠海高新技术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招聘专员岗位一览表.doc

2.珠海(国家)高新区公开招聘专员报名表.doc

3.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