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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蕉岭县蓝坊镇党群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招聘2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1-11-23 13:09      来源:蕉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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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蓝坊镇党群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规范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方便群众办事,全面提升基层公共服务水平,根据《蕉岭县镇(村)公共服务中心(站)人员配置方案》(蕉委明电﹝2016﹞17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共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社区、高思村党群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各1名。

二、报考条件

(一)户籍在本村(社区)或常住在本村(社区)。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中共党员优先。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较强的基层公共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迅速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电脑操作。

(四)年龄为20至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至2001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2021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曾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

3.有涉嫌违纪违法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过影响期的人员;

5.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6.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人员。

三、工作职责及待遇

1.工作职责。集中受理所在村(社区)的党建、卫生计育、社会保障、民政等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职责范围内的公共服务事项,做好辖区业务与镇级的流转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事项。

2.上下班时间。享受国家法定假日,上班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3.工作待遇。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组成,“五险”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4日-11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咨询电话:0753-7638208。

2.报名地点:蓝坊镇党建工作(组织人事)办公室(镇政府内二楼)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现场提交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1.本人填写的《2021年蕉岭县公开招聘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用黑色字迹中性笔填写,张贴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常住人口需提供所在村(社区)党(总)支部出具的常住证明);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书;

6.组织关系在蓝坊镇外的中共党员(正式/预备党员)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

上述要求提交的材料待查验后退回原件。报名完成并经初步资格审核后,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形式

1.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入围人数达不到1:3,则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2.总成绩按笔试60%、面试40%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60%+面试×40%,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人选。

3.笔试、面试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4.若有自愿放弃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按该职位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六、体检

1.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

2.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七、考察

1.体检合格者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经考察,有违法和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

2.若考察不合格或在公示前确认自动放弃招聘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

1.公示。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者经县委组织部审核确定为聘用对象。被聘用者应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及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在未聘用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补聘。

3.聘用期间的管理。专职人员日常管理由镇党委和党支部共同负责。每年由镇党委组织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使用的依据。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聘用期间,党团关系转至工作所在地党组织。

九、相关事宜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取得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2.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

3.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疫情防控要求

1.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蓝坊镇党委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蕉岭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2.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粤康码”或“防疫健康信息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3.凡是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以及发现有咳嗽、乏力、胸闷等疑似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同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

十一、其他

1.招聘咨询电话:0753-7638208

2.监督举报电话:0753-7638208

本公告解释权属中共蕉岭县蓝坊镇委员会、蕉岭县蓝坊镇人民政府。

附件:蕉岭县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蕉岭县蓝坊镇委员会

蕉岭县蓝坊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