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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梅州市丰顺县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6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1-09-13 11:12      来源:丰顺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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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梅州市丰顺县总工会招聘6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为加快推进丰顺县工会事业的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工总〔2019〕34号)和《梅州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细则(试行)》(梅市工〔2020〕40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丰顺县总工会决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丰顺县总工会聘用的工作人员在县总工会的领导及上级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工会工作。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热爱工会事业,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身体健康,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相关专业(社会工作、劳动关系、法律等)毕业,从事过工会工作或有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取得与工会工作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选可优先录取。

(三)年龄在18至40周岁。

(四)身体健康,工作态度好,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热爱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办公应用软件。

(五)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六)丰顺县现有政府购买服务的编外人员如需报考,须经现聘单位同意。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被有关国家机关处罚、处理过的人员;

4、参加非法组织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地点:丰顺县汤坑镇西市路50号县总工会办公楼2楼。只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表请自行下载打印(详见附件2)。联系电话:0753-6623810。

(二)报名时间:2021年9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三)提供材料:

1、《2021年丰顺县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招聘岗位中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免冠大一寸彩色近照3张。

应聘者要先填写好报名表并贴好相片,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9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到原报名地点领取。

四、招聘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100分,面试100分,综合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

(一)笔试:考试主要范围综合知识。

1、笔试方式:闭卷。

2、考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三)笔试、面试时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获得面试资格者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1、时间:待定(具体时间电话通知,请保持联络通畅)。

2、地点:待定。

3、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

4、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岗位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若面试人数不足1︰2比例,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将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体检按成绩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县总工会组织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依次取下一名。参加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考察工作由县总工会统一部署实施,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按总成绩依次取下一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六、公示与聘用

(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县总工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本次聘用人员为公益性岗位,签订的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合同期满后,按照省、市最新规定决定是否续聘。

(三)聘用人员由丰顺县总工会负责管理和统一调配,从事工会服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安排人员到有关镇(场)工作。

(四)聘用人员身份为临聘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县政府雇员标准执行。

七、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若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丰顺县总工会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绿码,近14天行程卡,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报名、考试,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红码、黄码或腋温≥37.3℃的人员,如21天内有境外(含港台地区)旅居史、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或接触过具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且未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考务费,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考工作由县总工会、县人社局负责实施并解释。

监督电话:0753-6686391

丰顺县总工会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3日

附件1:2021丰顺县总工会社工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2021丰顺县总工会社工招聘.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