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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道办事处补充录用合同制聘用人员60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09-11 09:37      来源:增城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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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城街道办事处2019年补充录用合同制聘用人员公告

  荔城街道办事处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曾参与我街2019年3月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考试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人员公开补充招录60名合同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岗位及需求人数

  详见附件1

  二、补录范围和条件

  (一)曾参与荔城街2019年3月17日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60分的人员,已录用人员不列入补录范围;

  (二)参加补录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拟补录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三)参加补录人员的笔试成绩仅对2019年3月公开招聘考试中所报考的岗位有效,不得跨岗位申请补录,04岗位(原004—006岗位合并)除外;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补录:

  1.截止2019年7月31日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

  2.截至公告日不符合年龄要求,或未取得岗位要求除学历学位证书外相应证书的;

  3.曾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者行政开除处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5.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补录程序

  (一)确定补录面试名单

  按照各岗位需求人数1:3的比例初步确定进入补录面试人员名额,对参加了2019年3月17日招聘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公布拟进入补录面试名单(详见附件2)。拟进入补录面试的考生从即日起至9月16日(星期一)17时前携带有关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未按时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予以递补。如确认参加补录且符合岗位条件的人数未达到1:3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仍未达到1:2比例的,按实际确认参加补录且符合岗位条件人员进入面试。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学历认证报告(专科及以上学历需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进行在线验证并打印电子验证报告)等资料,于2019年9月16日17时前交至荔城街道办事处主楼206办公室(地址:荔城大道148号,咨询电话:82628286,联系人:陈小姐)。本人无法亲自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需提交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由荔城街组织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公布最终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领取准考证时间。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试报名资格。

  (三)选聘方式

  1.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按得分的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入总成绩。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仪表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能力。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2.体检

  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考生申请,可复检一次不合格的项目,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规定依次递补人选。体检费用自费。

  3.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计生证明,未能提交者或未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4.公示和聘用

  按照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综合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书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将认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经查属实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不具体的匿名材料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格者按程序转正。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荔城街道办事处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管理办法》执行。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面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被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

  (三)本次招考有关规定由荔城街道办事处组织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628286、82616979。

  (四)监督部门:荔城街监察室,监督电话:82615810。

  附件: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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