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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广东对大学生士兵和退役士兵考取公务员的优惠政策

http://www.chinagwy.org       2017-09-29 09:48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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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考生在后台提出如下问题:


  你好,我是一名广东籍的老兵,在本科就读期间入伍。请问退役后在报考研究生或者国家公务员中有什么优惠政策?


  这里,广东公务员考试网就针对这位广东籍老兵的问题进行回答,并就广东对于大学生士兵和退役士兵考取公务员的优惠政进行归纳总结,供相关人员参考。


  一、广东针对大学生士兵的优惠政策


  根据2015年6月26日,广东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广东省落实的大学生参军入伍的优惠举措主要有:


  (一)落实“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即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全国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二)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五)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此外,根据广东省教育厅2015年8月26日出台的助学政策解读《广东学生可享受的资助政策》,有如下优惠措施:


  一


  在本专科生教育阶段


  ①实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即针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每学年资助不超过8000元。


  ②实行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即针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每人每学年资助不超过8000元。


  ③实行广东省退役士兵就读高职院校资助。即针对复学或通过技能考试考入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的、生源地为广东欠发达地区的退役士兵,每人每学年资助7000元。


  二


  研究生教育阶段


  ①实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即针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研究生,及退役后复学的在读研究生。每学年资助不超过12000元。


  ②实行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即针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普通高等学校并纳入全国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每学年最高资助不超过12000元。


  二、广东针对退役士兵考取公务员的优惠政策


  国务院和军委于2013年7月10日出台的《关于深入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78号)规定:


  在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即参公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要确保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边疆、民族地区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时,可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招录符合职位要求、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财政支付工资的各类工勤辅助岗位遇有空缺时,应当首先用于接收由政府安排的符合岗位条件的退役士兵。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2015年8月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省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2015年7月17日)、《广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2015年2月10日)这些文件的规定,广东市实行政策为“退役士兵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参加统一招录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关于这一个问题,小编认为,广东只是对国家政策进行了不打折扣落实,并没有像其他一些地区一样,实行加分之类的实惠政策,在实际中如何界定“同等条件”,各用人单位可能会有解读落实上的区别)


  此外,还明确说明:


  ①“要研究制定公开公正公平的退役士兵安置办法,量化服役贡献,实行‘阳光’安置”(关于如何量化,请参见我们后续文章)。


  ②符合规定的复员退役军人自主创业项目可优先入驻政府投资的创业孵化基地,优先纳入创业引导基金扶持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主要面向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创业孵化基地。


  ③军转干部、复退军人申请营业执照可享受绿色通道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