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地招考  >> 甘肃   
甘肃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3-12-21 09:26      来源: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
【字体: 】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等通知精神,为加强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事业发展需要,强化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高层次人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教育背景或研究方向须与引进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国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一人一事一议的方式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曾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四)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等其他情形的。
 
二、任职资格及年龄要求
 
招聘人员须取得文化遗产或相近专业、学科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下载公告附件《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列表》查询具体岗位和条件要求。
 
2.报考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18:00前到公告公布的地点报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资格审查在报名时同时完成,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显示为准。
 
2.报名人员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
 
3.面试委托第三方命题,实行百分制,重点测试从事引进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本人签字确认。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4.报考人员不足两人(含两人)的,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85分,并提前通知报考人员。
 
(三)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按照引进岗位计划数,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初次体检后,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在初次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最终以复检结论为准。
 
3.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四)考察
 
1.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函调、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出考察结论。
 
2.考察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审批、备案
 
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审定,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七)聘用
 
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招聘单位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依据甘肃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2.本次公开引进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
 
3.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将在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4.本公告由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资格审核、监督、咨询电话: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0931—8826058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