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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甘肃平凉静宁县城区医疗卫生单位选调医务人员60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8-09 11:45      来源:甘肃·静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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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静宁县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调医务人员公告

  为了解决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员短缺问题,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全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择优选调60名医务人员到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县乡镇卫生院正式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乡镇卫生院长、特岗全科医生、“三支一扶”服务期内人员不属选调范围。

  二、选调人数和岗位

  本次共选调医务人员60名,其中中医临床专业10名,西医临床专业24名,护理专业18名,影像专业4名,检验专业4名。

  具体岗位是:

  (一)县人民医院(20名):中医临床2名,西医临床10名,护理6名,影像2名。

  (二)县中医院(12名):中医临床3名,西医临床3名,护理5名,影像1名。

  (三)县妇幼保健院(14名):中医临床3名,西医临床6名,护理4名,检验1名。

  (四)县疾控中心(2名):检验2名。

  (五)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名):中医临床2名,西医临床5名,护理3名,影像1名,检验1名。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思想品德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三)201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四)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五)报考临床、影像、检验专业年龄在45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护理专业年龄在40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七)根据编制情况,县妇幼保健院和县疾控中心仅限民生实事就业项目招录人员和“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聘用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选调资格: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发生过医疗责任事故或有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式

  选调采取理论考试、实践技能测试与业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先进行理论考试,再根据成绩按比例确定参加实践技能测试人员,实践技能测试结束后,三项成绩相加计算个人最终得分,分专业按照个人最终得分(个人最终得分=笔试成绩+实践技能测试成绩+业绩考核计分)排名,择优确定人选。

  (一)理论考试(100分)

  采取闭卷考试,卷面分值为100分。理论考试结束后,根据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 1:3的比例确定实践技能测试人员(并列名次一并纳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降低至1:2。

  (二)实践技能测试(50分)

  实践技能测试满分50分,重点考查应试者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实践操作能力。

  (三)业绩考核(50分)

  1.学历(8分)。全日制本科、大专、中专学历分别计8分、6分、4分。成人教育学历和非医学专业学历不予计分。

  2.职称(8分)。高级、中级、助理级、员士级分别计8分、6分、4分、2分。职称认定以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为准。

  3.年度考核(20分)。自2015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每次计4分。

  4.荣誉奖励(14分)。自2015年以来,因业务工作突出,获得省卫健委表彰奖励计8分,获得县委、县政府或市卫健委表彰奖励计6分,获得县卫健局表彰奖励计4分。各级常设奖项主要有卫生工作先进个人、优质服务先进个人、医德医风建设先进个人、健康扶贫先进工作者、优秀基层医务工作者、优秀基层公卫工作者、优秀计生服务人员、优秀医师、优秀护士、优秀乡镇卫生院长、优秀护士长等。非常设奖项和其他单位表彰奖励不予计分。

  自2015年以来,参加卫生专业技能竞赛和技术比武,获得省卫健委表彰奖励计6分,获得市卫健委表彰奖励计4分,获得县卫健局表彰奖励计2分。

  同一年度受到多次表彰奖励的,只取最高分值奖项计分,不同年度的奖项可累加计算,本项计分最高不超过14分。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20年8月9日至10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持相关证件在本人工作单位报名,各单位将报名信息汇总后,指派专人于2020年8月11日前上报县卫健局人事教育股审核。

  2.报名提交材料。报名人员每人准备一个档案袋,在封面注明姓名、报考专业、所在单位、证件名称等信息,内装下列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任职资格证书、医师(护士)执业证书、年度考核结果通知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表一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选调条件,查验各类证件,核实人员身份,进行资格审核。

  (三)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拟定于2020年8月15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四)实践技能测试

  实践技能测试拟定于2020年8月20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布成绩。

  实践技能测试结束后,计算个人最终得分,分专业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选调人选。当选调岗位名额末位最终得分出现并列时,依次比较实践技能测试成绩、理论考试成绩,成绩高者优先选调。

  (六)公开公示

  个人最终得分和拟选调人员在静宁门户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静宁县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调医务人员领导小组

  2020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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