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地招考  >> 福建   
福建

福建福州台江区人民法院招聘协警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1-01-11 08:14      来源:龙岩交警
【字体: 】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协警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法院工作,吃苦耐劳,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服从工作安排;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退伍军人优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4)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工作由台江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报名、体能测试、面试、政审、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请有意者自行登录台江法院网(http://fztjfy.gov.cn/)公告栏栏目下载报名表填写报名,贴一张近照1寸免冠彩照,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等材料;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扫描并以压缩文件形式,文件统一命名为“某某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1587723932@qq.com(纸质材料待通知面试时携带)。

  报名时间截止日期:2021年1月21日。

  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面试测试人选,并电话通知(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我院组织进行面试和体能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政审

  根据报名条件、面试与体能测试成绩,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人员安排政审,政审期间应聘者应按要求提供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聘用

  综合面试、体能测试、政审等情况,我院择优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由我院以电话形式通知。

  四、相关待遇及要求

  聘用制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最低服务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工资待遇参照《福州市台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91-62727806

  附件:台江法院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7日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协警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法院工作,吃苦耐劳,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服从工作安排;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退伍军人优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4)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工作由台江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报名、体能测试、面试、政审、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请有意者自行登录台江法院网(http://fztjfy.gov.cn/)公告栏栏目下载报名表填写报名,贴一张近照1寸免冠彩照,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等材料;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扫描并以压缩文件形式,文件统一命名为“某某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1587723932@qq.com(纸质材料待通知面试时携带)。

  报名时间截止日期:2021年1月21日。

  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面试测试人选,并电话通知(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我院组织进行面试和体能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政审

  根据报名条件、面试与体能测试成绩,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人员安排政审,政审期间应聘者应按要求提供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聘用

  综合面试、体能测试、政审等情况,我院择优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由我院以电话形式通知。

  四、相关待遇及要求

  聘用制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最低服务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工资待遇参照《福州市台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91-62727806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