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地招考  >> 福建   
福建

2020年福建泉州永春县招聘政府购岗人员15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9-21 17:35      来源:中国海峡人才网
【字体: 】              
  2020年永春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引导和鼓励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的通知》(泉人社文〔2019〕13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县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以下简称政府购岗)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政府购岗工作人员15名(不包括用人单位推荐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及社区工作者直聘人选10名,其中达埔镇2名、仙夹镇1名、玉斗镇1名、石鼓镇1名、锦斗镇1名、桂洋镇1名、苏坑镇1名、东关镇1名、五里街镇1名。但用人单位推荐直聘人员如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则其岗位纳入本次招聘计划,相应增加岗位)。岗位聘用合同期为2年,合同期满后自主择业。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永春县2020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10月1日至2002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4.永春户籍和台湾户籍毕业5年内(2015年以后毕业)未就业(未在泉州市缴交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③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④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⑤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要求

  1.2020届毕业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时间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⒉单位推荐直聘人员,是指招聘2020年9月30日前在用人单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以及社区工作者(该推荐直聘报名工作已于2020年9月3日完成)。

  ⒊服务基层项目,指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和省市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

  ⒋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报考人员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1号)等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本次公开考试。

  ⒌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⒍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可进行查验。

  ⒎以下四类人员视为符合永春户籍条件要求:(1)2020年9月30日前常住户口在永春的报考人员;(2)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永春的报考人员;(3)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福建省居住证》,且居住证居住地住址在永春县内的流动人口(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本次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的招聘办法。

  (二)报名方法:网上报名

  ⒈网上提交个人信息(2020年9月26日8:00至9月30日18:0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http://ksbm.hxrc.com/)报名,并以附件形式上传以下材料的图片或文档(上传材料需命名):

  (1)有效身份证件;

  (2)毕业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永春县2020年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表(填写完打印并签字后以扫描件格式上传)

  (5)2020年永春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填写完打印并签字后以扫描件格式上传)

  考生不得以虚假资料报考,否则后果自负。报名系统将于2020年9月30日18:00关闭。本次招聘无需缴纳报名费。

  2.资格初审(2020年9月26日8:00至10月1日18:00)。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成功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拟进入体检、考察阶段,人社部门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人社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人社部门再复核为准。

  3.准考证下载及打印(2020年10月1日以后)。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填报《2020年永春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方可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

  ⒋报名注意事项:⑴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⑵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各招聘岗位笔试均只考一个科目,笔试科目设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20年10月11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永春县第二中学。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件,未能同时提供上述证件的报考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闽政通APP)(“闽政通APP”L4级的身份认证(人脸识别))并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存在《2020年永春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所列情形的,考试报到时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4.笔试加分办理。加分手续办理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具体事宜将在永春人社微信公众号、永春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永春县政府网另行发布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20年9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于2020年9月31日前合同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4)建档立卡贫困户(国定、省定)考生加8分。

  特别说明: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最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中国海峡人才网泉州站热点公告栏(http://qz.hxrc.com/)上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6.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线将统一划定,与笔试原始成绩一并公布。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参加体检和考察。

  (四)资格复核

  体检前,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报考人员需提交: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台湾户籍人员提供《台湾身份证》);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读证明原件(毕业证书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

  (3)《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表》(附件2)

  进入体检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体检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资格审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件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推荐直接聘用人员”直接进入体检。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由永春县就业和人才人事服务中心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学历验证、计生、综治、信用情况调查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工作由永春县就业和人才人事服务中心负责。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海峡人才网泉州站热点公告栏(http://qz.hxrc.com/)公示。

  七、聘用

  拟聘人选经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自主选择聘用岗位。考试成绩相同的,由报考人员按以下顺序依次优先选择聘用岗位:①中国共产党党员;②学历高低;③高等院校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④双学位(双学历)。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岗位聘用合同期为2年,并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合同期满后自主择业。由永春县就业和人才人事服务中心负责聘用人员的档案管理。岗位聘用期间,按照每个岗位每月不超过永春县最低工资标准的200%(含缴交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缴交部分)进行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两年。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统一办理“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手续。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缴费基数和比例参照城镇企业职工标准予以缴交,相应的费用按规定比例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八、其他事项

  (一)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中国海峡人才网泉州站热点公告栏(http://qz.hxrc.com/)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有关网上报名技术问题,考生可咨询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泉州分部。咨询电话:0595-28073035;

  有关岗位报名要求及待遇问题,考生可咨询永春县就业和人才人事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95-23890911。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工作全程接受永春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3978830。

  (四)本次招聘以中国海峡人才网泉州站热点公告栏(http://qz.hxrc.com/)上发布公告为准。

  (五)本公告由永春县就业和人才人事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8日

  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推荐访问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福建页面(http://www.chinasydw.org/fujian/),招聘信息更全面、更方便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