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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三支一扶招募610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04-28 11:16      来源: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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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9年“三支一扶”计划报名公告


  根据《福建省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现将福建省2019年“三支一扶”计划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2019年福建省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共610个。具体岗位请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rst.fujian.gov.cn/fjbys),进入“服务平台”查询。

  地域分布:福州市22个,漳州市99个,泉州市24个,莆田市29个,三明市112个,南平市88个,龙岩市90个,宁德市116个,平潭综合实验区30个。

  服务类别:支教岗位68个,支医岗位23个,支农岗位230个,扶贫岗位289个。

  专业要求:岗位专业按照省教育部门学科分类进行设置(详见附件1)。

  特设岗位:台湾籍高校毕业生特设岗位,指专门面向福建省省内院校台湾籍高校毕业生招募的岗位。平潭综合实验区5个,漳州市3个,泉州市2个。

  福州市、泉州市、龙岩市、三明市市级“三支一扶”计划同步报名(具体详见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或招募通知),报名人员可通过“岗位类别”查询省级或市级岗位。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2019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遵纪守法,敬业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二)学习成绩良好,具备服务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

  (三)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即在1994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即在1991年7月31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服务职责的身体条件,须在派遣上岗前(7月底)通过规定体检,保证两年服务期内能正常履职。未能通过体检的,取消派遣资格。如不能保证两年服务期的完整性,期满考核将评定为不合格,不享受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优惠政策。

  (五)报名人员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研究生放宽至12月31日)和岗位要求的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支教岗位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若未获得毕业资格和相应证书,将取消“三支一扶”计划派遣资格。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服务单位所在地生源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残疾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和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院(系)表彰的高校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

  (一) 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8:00至5月20日18:00。逾期将无法报名。

  (二)报名方式:2019年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工作继续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公共服务网,进入“服务平台”,通过“个人注册”生成的账号、密码登录报名(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汇总详见附件2、3)。

  (三)报名材料:报名人员按照招募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详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上传资料具体如下:

  1.个人照片。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就业情况佐证材料。报名人员须上传本人《就业报到证》,应届生和省内院校台湾籍高校毕业生不做此要求。

  3.资格证书。“支教”岗位报名人员须上传本人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材料。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体检或岗前培训时现场提交。

  4.困难状况佐证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由公共服务网通过大数据比对自动审核,系统显现“校验通过”的报名人员不需要上传材料。“校验不通过”但报名人员认为自己符合条件的,需上传相关材料,由报考岗位所在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三支一扶”办人工审核。须提供相关材料有: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加盖所在县(市、区)扶贫部门公章的本人家庭《扶贫手册》或所在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2)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经年审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若本人不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内,还需提供所在家庭户口簿)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3)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5.优先派遣佐证材料。属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残疾高校毕业生、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院(系)表彰高校毕业生,可上传本人《退役大学生士兵证》《残疾人证》、表彰证书作为同等条件下优先派遣依据。

  四、审查考核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和考核评分工作,委托报名毕业生所在高校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毕业生报名审核办法》开展。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由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三支一扶”办负责;考核评分工作,需由毕业生本人协助所毕业学校的院(系)开展。具体详见《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外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报名审核办法》。

  五、相关要求

  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省内外高校毕业生报名审核办法,严格按照招募岗位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

  报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未尽事宜,可向所在院校、各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咨询。

  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591-87540939

  附件: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