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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福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643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8-11-19 16:49      来源: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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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第十期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福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十期警务辅助人员6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要求等详见《福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第十期)》(详见附件1)。


  二、工作职责


  参与公安机关执法岗位的相关警务辅助工作。主要为协助民警开展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社区入户走访、窗口引导、110接处警、文稿撰写、档案整理、设备系统维护、后勤综合服务以及其他可由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开展的工作等。


  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警务辅助人员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福建省户籍人口。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各岗位报考年龄限制参照《岗位表》中要求执行,其中: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12月1日至2000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77年12月1日至2000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4.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各岗位学历与专业要求参照《岗位表》和《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简表》执行(详见附件4)。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日前取得。报名期间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


  5.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6.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8.从福州市公安局往期公开招聘的辅警岗位中辞职,自批准辞职之日起不满一年的,不得报考。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福利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与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人员学历和岗位层级的不同,全年工资待遇平均在每月3100元至3700元之间不等(含季度、年度绩效奖金及各类津补贴),另依法依规为其缴交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考核合格者将予以正式聘用。


  工资标准按照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执行,试用期考核合格者发放试用期考核绩效奖金。并将随着经济的增长和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提高工资待遇。配发统一制式服装。


  五、招聘程序


  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公示后,签订劳动合同。各环节测试内容、时间、地点、入闱名单等有关信息以后续公告通知为准。招聘考试不指定培训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再更改。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8日至11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


  报考第11至17岗位:福州市公安局大院内(鼓楼区津门路11号);咨询电话:0591-87026979(工作日期间9:00-11:00、15:00-17:00)。


  报考第21至24岗位:福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鼓楼区天泉路279号),咨询电话:0591-87727111(工作日期间9:00-11:00、15:00-17:00);


  报考第31至34岗位: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鼓楼区福新路230号),咨询电话:0591-87620935(工作日期间9:00-11:00、15:00-17:00);


  报考第41至45岗位: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信访室(台江区大同路14号)咨询电话:0591-63026611(工作日期间9:00-11:00、15:00-17:00);


  报考第51至56岗位: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信访室(仓山区朝阳路30号),咨询电话:0591-83463996(工作日期间9:00-11:00、15:00-17:00);


  报考第61至64岗位: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晋安区火车站西园村坑头698号),咨询电话:0591-88538023(工作日期间9:00-11:00、15:00-17:00);


  报考第71至73岗位:福州市公安局上街(高新区)分局(闽侯县上街镇广贤路8号),咨询电话:0591-23506266(工作日期间9:00-11:00、15:00-17:00)。


  七、报名方式


  报名时,请考生本人现场报名,并携带下列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供资格审核:


  (1)二代身份证;


  (2)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3)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各岗位的,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上网查询并打印本人学历信息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选择在线打印)。注册备案表上需生成在线验证码(网页截图打印无效)。个人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效。


  (4)持境外学历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5)本人持有的有效资格证书、驾驶证等各类技能证书;


  (6)民警配偶及子女报名的,应提供关系人的在职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士兵报名的,应提供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7)本人一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2张;


  (8)填写完整的《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表格须用A4纸单面打印,填写内容须电脑打印,“报名人签名”栏目由报名人员亲笔签名。考生应下载本期公告中的报名登记表前往报名。


  (9)报考岗位中如有公安机关服务经历要求的,报名时还须提供《公安机关服务期认定表》(详见附件3)、社保出具的个人近10年《社保个人历年缴费明细表》。《认定表》需由所在部门及主管单位政工部门出具鉴定意见。


  八、注意事项


  (1)报名时,考生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考生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2)报名初审环节结束后,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核。若发现考生存在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入闱名单等有关信息以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3)准考证作为参加各环节考试的重要凭证,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不再补办。


  (4)考生进入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或提出放弃的等情况,两年内不得报考福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


  (5)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由用人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6)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www.fzga.gov.cn/)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同时,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通讯畅通。


  福州市公安局咨询电话:0591-87026979(工作日期间9:00-11:00、15:00-17:00)。


  (7)本公告由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1.福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第十期).xls


  附件2.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福州市公安局公安机关服务期认定表.xls


  附件4.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简表.doc


  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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