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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福建龙岩连城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5-05-04 10:47      来源:连城人事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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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县编委同意、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连城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0名。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单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5年连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及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


  (5)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5月11日—5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连城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连城县水利大楼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597-3128796。


  (三)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为现场报名。每个考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限报1个职位。


  报名应带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四)资格初审


  报名现场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经初审通过的,由报考者本人填写《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交考务费80元/人,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2、专业要求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5年)》中“×××类”里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为符合专业条件;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应符合所列专业要求。报考者按照《专业指导目录》,在《招聘计划表》中查询符合自己专业条件的职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3、报考年龄的计算:参照公务员招考年龄计算方法,本次招考年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5月11日(含)后出生的,35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5月11日(含)后出生的。


  4、招聘计划表中注明“专门职位”的,面向全省在连城县从事服务基层项目(三支一扶、服务社区、服务欠发达地区)2014年期满考核合格现仍待业、2015年行将期满且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考。符合报考“专门职位”的考生,报名填写报考单位和岗位时,统一填写“专门职位”。


  5、属农村“二女计生户”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当天携带家庭所在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二女计生户”证明,到报名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


  6、在职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报考的,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不能提供的,可在进入体检前提供,如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体检、聘用资格。


  7、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5年8月1日前取得。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15年5月11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有关工作经历、服务年限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


  8、招聘范围为“全市”的,指籍贯属龙岩市辖区内或2015年5月11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的;招聘范围为“全省”的,按以上原则类推。


  9、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10、领取准考证:报考者于5月28日至29日(正常上班时间)持身份证及报名发票到连城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11、有关本次招聘考试各阶段考务信息将通过连城人事人才网、连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由县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委托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命题、制卷、评卷。


  2、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是: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为客观题。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2015年5月30日上午。


  4、笔试加分。对服务基层项目(三支一扶、服务社区、服务欠发达地区)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及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毕业生报考非“专门职位”,符合闽人发〔2006〕10号、闽人发〔2009〕221号、闽政办〔2013〕87号文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享有笔试加分待遇。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报名时,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报名点办理加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加分。符合政策加分的人员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前,在连城人事人才网、连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5、笔试成绩(含加分)将于笔试结束20个工作日(6月20日后)后在连城人事人才网、连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面试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将在连城人事人才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4、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报名时要求应带的材料原件,到连城县公务员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复审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而产生空缺的,在报考该职位者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5、通过资格复审后确定的正式面试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连城人事人才网、中国连城政府网公布。


  6、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7、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处理方法: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与考核


  (一)按考试总成绩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选。


  (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将考核结果书面报告县公务员局。


  属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由县三支一扶办、县民政局、团县委负责组织考核,并提供省级颁发的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四)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应及时跟踪落实把本人档案调至连城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五)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考核时向连城县公务员局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已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招考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名次排列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仅递补一次)。


  五、办理聘用手续


  (一)报考专门职位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办法: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名次排列。


  (二)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连城县人事人才网、连城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县公务员局通知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并由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首次聘用年限5年(含1年见习期),新聘人员正式聘用后,在我县的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调出县外。受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受聘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按照连城县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连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社会各界的监督。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招聘工作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597-3128789。


  原标题:连城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


  附件:2015年连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