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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庆市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77人)

http://www.chinagwy.org       2023-02-01 11:31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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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重庆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从全市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指标及职位
 
  本次招考指标共77名。其中,综合管理1招考指标22名,为村干部报考职位;综合管理2招考指标18名,为社区干部报考职位;综合管理3招考指标37名,为村、社区干部均可报考职位。具体招考职位及指标见附件1。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3年及以上,工作积极、表现优秀且现仍在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或专职干部。
 
  (二)报考条件
 
  1. 旗帜鲜明讲政治,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 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基层治理等重大任务中带头作用发挥好,群众认可度高。
 
  3. 截至2023年2月28日,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满3年。曾任上述职务1年以上,中间间断,后又继续担任上述职务的,可合并计算任职年限。
 
  4. 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2月28日前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少数民族地区岗位的少数民族村(社区)的报考人员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少数民族地区名单见附件2。
 
  5. 年龄为18—40周岁(1982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
 
  6. 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近5年内受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
 
  (6)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
 
  (9)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10)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但因各种原因长期不在岗工作的;
 
  (11)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前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各区县将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名单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形成报名数据库,报考人员通过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及缴费(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照片审核,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不进行网上报名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1. 报名时间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由各招录区县自行确定。
 
  (2)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上午9:00至11日下午17:00。
 
  2. 报名程序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本人提出书面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合格后,对拟同意的报名人员在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报考的,可进行网上报名;公示有异议但在网上报名开始日(2023年2月10日)之前尚未查清事实的,可进行网上报名等程序,但一经查实影响报考的,在相应环节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自身实际,诚信报考。
 
  3. 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人任职村(社区)所在区县的相应职位。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任职文件(当选证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推荐报考材料。现场资格审查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1。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目,点击“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登录,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只审核照片,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照片审核是否通过。如照片审核未通过,请在2月12日下午18:00前及时修改,等待重新审核。
 
  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4. 网上缴费
 
  网上照片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须在2月13日下午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确认参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时间截止后,各区县报名人数与招考职位指标达不到3︰1的,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考指标。
 
  5. 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3年2月20日上午9:00至2月25日下午14: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试
 
  1.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分值100分,总分200分,笔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附件3。笔试时间为2月25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报考者可于2023年3月28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3月31日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后续环节等相关信息。
 
  2. 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实施。面试时间为4月15日。面试将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职位指标3︰1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区县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三)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各区县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重庆市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试行)》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考察结果量化计分,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各区县在量化考察的同时,应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考察及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能进入体检。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报考同一区县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考指标等额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35%+考察得分×15%,各分项得分按比例计算后以实际得数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不采用四舍五入法。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考察得分、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若上述各项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按报考同一区县同一职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上述确定体检人选的原则办理。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公告在拟录用人员工作所在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张榜公布,同时在招录区县官方网站以及“七一网”进行公布。公示一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录用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由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具体录用的乡镇(街道)机关,并按规定程序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录用审批前,若出现拟录用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时,其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按报考同一区县同一职位考察及资格复审合格的其他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上述确定体检人选的原则办理。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从报考人员到招录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并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录用的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各区县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录用人员继续留在村(社区)工作。
 
  四、纪律要求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导向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应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切实树立依法办事的理念,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填报各项资料,积极参与公平竞争,若有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重庆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公务员局
 
  202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