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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2017年重庆市三支一扶招募报名流程

http://www.chinagwy.org       2017-04-26 13:20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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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重庆市招募“三支一扶”人员网上报名流程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5月8日至5月12日期间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认真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本人近期登记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招募资格。


  二、资格初审


  由重庆市相关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初审单位应下载并打印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面试时使用。


  三、查询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017年5月14日前,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可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7年5月16日前完成网上缴费(按照物价管理部门规定,考务费标准为50元/人),确认参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上提示进行。


  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本人残疾和享受城乡低保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报名确认缴费时,零就业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就业部门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扶贫部门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本人残疾的考生凭家庭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人证》(复印件)、享受城乡低保的考生凭享受城乡低保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或出具的其他合法有效证明材料,于2017年5月16日前工作日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办公大楼三楼301室)审核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也可先进行网上缴费,在笔试开考前凭上述证明材料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且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考生,请于2017年5月29日至6月3日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考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附件3


  重庆市五大功能区划分


  一、都市功能核心区和都市功能拓展区(9个)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


  二、城市发展新区(14个)


  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铜梁区、璧山区、荣昌区、潼南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


  三、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11个)


  万州区、梁平区、开州区、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


  四、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6个)


  黔江区、武隆区、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

 

  附件4


  2017年重庆市招募“三支一扶”人员登记表

 

 

 

 

免冠近期登记照

2寸)

出生年月

 

 

 

 

 

生源地

 

是否

中共党员

 

个人

特长

 

身份证号

 

是否

特困生

 

联系方式

家庭电话

 

移动电话

 

家庭住址

 

电子邮箱

 

毕业院校

及专业

 

学历(学位)及毕业时间

 

是否服从调剂

□是

□否

报考志愿

 

 

 

 

 

 

 

 

 

 


  填 表 说 明


  一、请考生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并按要求规范填写。


  二、登记表所有内容采用Microsoft  word文字处理软件录入,字体统一设置为宋体,字号可根据每一栏目录入的内容多少,自行决定。“签名”栏需用蓝黑钢笔填写。


  三、登记表统一设置为A4纸张,页边距设置为,上:3厘米,下:2.8厘米,左:2.6厘米,右:2.5厘米。


  四、“姓名”栏填写身份证所用的姓名。


  五、“生源地”栏填写本人高考所在地。


  六、“学历”和“学位”栏填写本人按学籍规定在2017年前取得的学历、学位。


  七、“是否服从调剂”栏按是或否,在□内打“√”。


  八、“报考志愿”栏,填写本人报考的区县、招募单位和岗位,须和网上报名填写的内容一致。


  九、“简历及获奖情况”栏,简历从本人小学开始填写,获奖情况只填写大学期间的校级以上奖励。


  十、“家庭主要成员”栏,主要填写本人父母的有关情况。


  十一、“高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综合考察意见”栏,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校填写,往届生有工作的,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的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村、居民委员会填写。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前自行前往所要求的考察部门出具书面意见。


  十二、“报名资格复审意见”栏,由考生所报考的区县资格复审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需写明“合格”或“不合格”。


  十三、“区县招募审核意见”栏,由考生所报考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需写明“同意招募”或“不同意招募”。


  十四、“市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栏,由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填写并加盖公章,并写明“同意招募”或“不同意招募”。


  十五、“三支一扶”人员在乡镇服务期间的考核情况中,“所在服务单位考核意见”栏,由“三支一扶”人员所在单位填写,并写明年度考核等次;“乡镇党委意见”栏,由“三支一扶”人员所在乡镇党委填写,并写明年度考核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