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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重庆文理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14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http://www.chinagwy.org       2012-01-10 11:02      来源:重庆文理学院校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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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学校简介
重庆文理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其前身重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渝州教育学院分别创办于1976年和1972年;2001年5月两校合并组建为渝西学院;2005年4月,学校更名为重庆文理学院。
学校坚持“依法治校,诚信办校,改革兴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的办学思路,秉承“进德修业,博文达理”的校训,实施“三标一体”管理并获得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重认证,形成了“教育即服务,学生即顾客,质量即生命”的办学理念。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专科、高职、继续教育,已形成以文学、理学为基础,应用型学科专业为重点,多学科交叉融合,教师教育类与非教师教育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现有红河、星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921亩,校舍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48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0342余万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电子阅览室设施齐备,教学、科研及生活设施完善。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2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高级职称人员300余人,博士、硕士520余人,外籍教师15人,外聘专家教授100余人。
近年来,重庆文理学院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取得了较高的教育教学质量。在2007年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良好的成绩。学校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市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市级精品课程12门。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重庆市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4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3项。
学校现有16个二级学院和重庆服务外包学院、重庆文化遗产学院2个特色学院,开设42个本科专业和20个专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教育学、法学、艺术学八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目前共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8000余人。学校培养的毕业生专业基础扎实、应用技能过硬、社会适应能力强,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肯定和欢迎。学校毕业生遍及全国20多个省(区、市)的各个行业领域,大多已成为所在单位的骨干。
学校目前是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重庆市品牌学会、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重庆工作站所在地,现设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重庆市高校园林花卉工程研究中心(花卉研究所)、高校财务经营研究所、巴渝文化研究所、吴芳吉研究所、区域经济研究所、化学应用技术研究所、儿童心理发展与教育研究所、数学研究所、教师发展研究所、品牌科学研究所、职业教育研究所、新闻传播研究所、大足石刻艺术研究所、(江津)四面山资源研究所等21个科研机构,并在这些领域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主办有国内外公开发行的《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重庆文理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等省级学术刊物。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学校先后与美国、俄罗斯、英国、澳大利亚、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多个国家的大学建立了友好交流关系,在学生交流互派、教师互访等方面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与合作,为学校和学生的发展拓展了空间,促进了对外交流,扩大了学校在国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学校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得到了党和政府及社会的充分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梅颖、原教育部部长周济、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副部长李卫红及有关司局领导、时任重庆市委书记黄镇东、时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市长王鸿举、重庆市人民政府市长黄奇帆,重庆市政协主席邢元敏等领导同志先后到校视察。学校领导班子连续三年在重庆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中名列前茅并获得先进称号。学校先后获得首批“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全国教育网络示范单位”、“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国校园文化先进单位”、重庆市“文明单位标兵”、重庆市“园林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目前,重庆文理学院正遵循学校2020年远景目标规划,深入实施“顶天立地”发展战略,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植根地方的学科生命、追求进步的学习精神、践行诚信的学校品格,全国知名的区域性、应用型、多科性大学。
为进一步拓宽学校用人渠道,优化学校人才结构,提升教学、科研以及管理水平,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的有关规定,重庆文理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及教辅人员等。
二、招聘原则
坚持学历能力并重、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等共144名(详见《重庆文理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及对象
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聘,但原则上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学历学位要求:
2012年引进的人才均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除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个别高层次人才和急缺的特殊专业外,原则上以引进博士研究生为主。
(二)专业要求:
进行竞聘的研究生,其本科学习专业和研究生阶段学习方向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
(三)年龄要求:
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教授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省部级学术带头人原则上在55周岁以下。
(四)其他要求:
硕士研究生原则上要求毕业于重点院校,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
党纪处分限制期内,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五、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或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
(五)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年度招聘信息通过重庆文理学院校园网等宣传媒体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信息之日起至2012年5月15日止。网上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2年4月15日。
2.报名方式: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邮寄简历材料、发送电子邮件、现场报名等形式向我校人事处或有关学院提出申请。其中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提交报名信息。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应填写《重庆文理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及各学院对报名应聘人员按照岗位逐一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原则上应提供下列材料:
1.学历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研究生必须提供前次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2.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学习成绩,学习成绩应由所属学校主管部门盖章。
3.相关科研成果证明。
4.相关获奖证书证明。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相应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学校人事处及各学院初步审查后,应提出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名单,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通知相应人员参加考试考核。
(四)考试
考试由重庆文理学院组织实施。考试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进行:
1.笔试:
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程序,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师职业基本素质。笔试时间初定于2012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
2.试讲:
应聘教学岗位的报名人员应参加学校会同相关学院组织的试讲程序,试讲采取模拟教学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专业基础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教学技能以及教学态度等。
3.面试:
应聘教学岗位和应聘教辅岗位的人员在参加相应的考核后均应参加学校会同相关学院(部门)组织的面试,面试原则上采取专家随机提问、应聘人员及时回答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素养、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五)体检:
人事处审查上报材料,按照综合排名情况,根据招聘岗位,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学校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由重庆文理学院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学习工作情况、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以及是否需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七)报请学校研究:
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学校人事处按照拟招聘岗位数,根据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以此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报请学校研究。
(八)公示:
经学校批准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重庆文理学院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备注:因体检、考核、公示等原因出现缺额的,从进入体检的后备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重庆文理学院按程序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因此,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本简章由重庆文理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重庆文理学院2012年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