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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57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9-12 10:51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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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第四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7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第四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对象:
 
  1.所有岗位招聘对象均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不含户口及人事档案在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
 
  2.招聘岗位为“应届毕业生”的,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
 
  (四)年龄计算方法: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依此类推。
 
  (五)符合应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如有发现立即退回。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招聘单位负责岗位资格审查工作,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人报多个岗位取消应聘资格。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30。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具体地点详见附件1中“联系信息”栏。
 
  3.报名要求:请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请考生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报名表一份《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需准确填写信息,并用A4纸打印,贴好近期二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其中“本人签名”处须手签姓名。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家庭户人员需提交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及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在集体户的需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职称(执业)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6)非2024年应届生档案存放单位和人事关系必须在京,并持公告之日后开具的加盖存档部门公章的存档证明(信)原件,存档合同、存档协议、存档证等不予认可。
 
  审查合格人员名册报名结束后在昌平区政府网站公示。
 
  (二)考试
 
  1.笔试:由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1)人员:资格审核合格人员。
 
  (2)内容:综合能力测试。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能力、语言文字能力、学习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此次笔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
 
  (3)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昌平区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4)笔试成绩在昌平区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1)人员:每个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与笔试合格人员1:5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1:5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3)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以昌平区政府网站及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4)面试成绩在昌平区政府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拟聘用人选的综合考察工作。
 
  3.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自动放弃等导致岗位空缺的情况,可按照本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昌平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2.资格审查贯穿公招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并由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放弃聘用的。
 
  (4)办理聘用手续前发现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四)资格审查程序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五、纪律要求
 
  工作人员凡与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制度。
 
  咨询电话:010-69746209
 
  监督电话:010-80106302
 
  咨询时间:自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至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止,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4:30 。
 
  昌平区政府网站网址:
 
  http://www.bjchp.gov.cn/cpqzf/xxgk2671/rsgz/gzgg/index.html
 
  附件:
 
 
 
  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