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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2020年北京公务员考试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8-07 16:31      来源: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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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院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疫情防控安排,本次面试将按照考生来源地风险等级实行分批次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见附件一)。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0年8月13日(星期四)全天;2020年8月14日(星期五)上午。

  考生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00,下午13:00,截至当天上午8:00和下午13:0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不得入场。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工作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

  面试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10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路线图见附件二)。

  四、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认真阅读《北京市2020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见附件三),并做好个人防护。面试当天,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

  2.考生需在面试入闱封闭管理前(上午7:40前,下午12:40前)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门集合。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经工作人员查验后,方可进入考场。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提供北京健康宝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北京健康宝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场所。

  3.如考生出现体温异常(≥37.3℃)、咳嗽、咽痛、胸闷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经医务人员确认后应配合安排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诊治,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可报名参加本市2020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

  4.考生中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进京人员需提供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北京健康宝、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询方式、北京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机构名单请登录http://www.bjdj.gov.cn/article/7442.html查看)

  5.考生签到时应配合签署《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并对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6.考生应认真阅读《任职回避规定提示卡及承诺书》(见附件四),并自行打印2份,于面试时提交。

  7.面试时考生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仍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或处于新冠肺炎治愈后隔离医学观察,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可在完成隔离医学观察后,报名参加北京市2020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

  8.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需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面试之日前一天,提交书面放弃声明(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考职位及本人签字声明放弃,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9. 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本单位网站(http://bj2z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进行公示。

  10. 面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随时调整,如因疫情防控要求无法组织面试,将视情况另行安排。

  11. 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事项,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

  孙浩源  联系方式:010-87552171,15699852850

  郇正源  联系方式:010-87552180,15699853053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