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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2020年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1-31 15:45      来源: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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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市监狱管理局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0年2月4日至2月5日,上午9:00至11:00  下午13:30至16:00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罪犯教育改造职位(214114501)2月4日全天;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罪犯医疗护理职位(214114502)2月4日全天;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罪犯教育改造戒毒人员管理教育职位(234114402)2月4日全天;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罪犯教育改造戒毒人员管理教育职位(234114403)2月4日全天;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罪犯教育改造戒毒人员管理教育职位(234114401)2月4日及2月5号全天;


  北京市双河教育矫治所戒毒人员管理职位(214114601)2月5日全天;


  北京市双河教育矫治所戒毒人员医疗护理职位(214114602)2月5日全天;


  二、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团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综合楼一层


  三、携带材料:


  1、在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公务员考试报名表(本人签字)、成绩通知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2020年毕业的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对于京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若提供同等效力证书,需学校出具相关说明);对于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护照、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等材料; 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人员,须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5、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现场资格复审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报考信息不符的,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咨询电话:53860405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