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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2018年北京环保局公务员调剂资格审查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8-02-07 16:26      来源: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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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安排,现将北京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剂资格审查时间

  调剂资格审查工作将于2月8日至9日进行。

  2月8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月9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调剂资格审查地点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人事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三、调剂资格审查人员

  我局将根据调剂报名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职位空缺名额,由高到低电话通知进入调剂范围的考生参加调剂资格审查,调剂报名考生因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相同超出职位空缺名额时,同时进入调剂资格审查。

  调剂资格审查将严格按照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条件和资格初审以及资格复审时的标准进行。

  四、考生携带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

  2.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通知书(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

  3.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对于列入“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名单为准)范围的京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说明;对于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列入世界排名前300名院校或前100名专业(以2017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为准)的国(境)外学位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对于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5.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提供能说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

  6.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4条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7.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说明(需注明考生的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和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公章)。

  8.北京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请考生本人按照上述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联系人:高 翔、曹 阳;联系电话:68422889。

  特此公告。


  2018年2月7日

  乘车路线:地铁6号线或9号线白石桥南站下车,出G口;114、118、693、701、717路公交车四道口东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