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地招考  >> 北京   
北京

2018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http://www.chinagwy.org       2017-11-24 10:47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2018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全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了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请报考人员在2017年11月27日9:00至2017年12月1日17: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提交报考申请。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笔试时间定于12月17日。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教材用书推荐使用《2018年北京公务员考试一本通》及其配套用书,培训机构团体预定请拨打教材部咨询电话:400-6662-881,集中安排统一发书。


  考试用书订购网址http://www.edu-book.com/tag/11


  视频课程观看入口http://www.chinaexam.org/course/list?tag=15  

 

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第一章 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条件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的,均可报考公务员。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4、 今年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实行了哪些倾斜政策?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的部署,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京人社录发〔2015〕141号)。根据意见精神,今年对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视情况单独或者综合采取了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适当调整年龄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同时,允许从中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本市、本区、县户籍的人员招考。


  5、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哪些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 取得列入世界排名前300名院校或前100名专业(以2017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为准)的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


  2017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 可通过http://www.shanghairanking.com/查询。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资格复审时向招录机关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7、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是否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


  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8、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的基层队、站、所等各基层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在直辖市区级机关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9、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0、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


  11、一般人员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7日至1999年11月27日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


  12、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2018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18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


  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相关基层工作经验等)应在2017年11月27日前取得。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基本步骤


  1. 报名时间为何时?


  报名时间从2017年11月27日9:00开始,至2017年12月1日17:00结束。


  2. 报名方式是什么?


  在上述时间内,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进行报名,报名工作主要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jrbj.gov.cn)。


  3. 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报考基本步骤一般包括:


  第一,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招考简章》,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


  《招考公告》、《招考简章》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jrbj.gov.cn)查询:


  第二,“报考人员注册”。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第三,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上报。报考人员要认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遇有问题及时咨询。


  第四,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提交报名信息后,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次日起2日内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第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17年12月3日9:00至2017年12月5日17: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未按规定缴费成功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第六,缴费成功人员须于2017年12月13日9:00至2017年12月16日17:00期间从该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第七,参加公共科目笔试。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第八,查询成绩。2018年1月下旬,考生可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范围。


  第九,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调剂、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资格。


  三、关于报考职位


  1、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什么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2017年12月1日17: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资格审查通过后,还可再报考其他职位吗?


  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改报其他职位。


  四、关于资格审查


  1.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报名期间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


  2. 资格审查的时间有规定吗?


  招录机关应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


  3. 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包括“合格”、“不合格”2种情形。


  4. 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招考简章》查询。


  五、关于笔试


  1. 公共科目笔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


  所有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考试范围和题型,请参阅《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 什么时间进行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其中,上午9:00-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下午14:00-17:00进行申论考试。


  3. 如何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018年1月下旬,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 如何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市级机关职位和区级机关职位合格分数线会有所区别。


  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在划定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5. 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试安排情况?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17年12月17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然后参加2018年1月7日上午进行的专业科目考试,其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与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一同公布,并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


  六、关于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1. 如何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公布后,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考简章》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从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


  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须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后,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包含选调生职位),须调剂补充人选。


  资格复审和调剂报名等具体事宜,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2. 是否所有职位都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考试?


  不是。只有《招考简章》事先公布的需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才进行专业考试。


  3. 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和专业考试?


  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考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统一公布。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是否进入面试和专业考试。


  4. 什么时间进行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的时间、地点、考试大纲及要求等内容由招录机关确定。考生可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各招录机关网站查询。


  5.专业考试如何组织实施?


  专业能力测试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可登录招录机关网站查询专业能力测试安排情况。


  6. 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面试工作将于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11日进行。


  考生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或招录机关网站查询招录机关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


  七、关于体检和考察


  1. 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 综合成绩如何计算?


  一般职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


  3. 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和考察由市级招录机关和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4. 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组织实施。


  5. 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6. 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7. 录用人民警察需要测评体能吗?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需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招录时需测评体能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8. 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在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9. 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招录机关要按照好干部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内容。


  10. 考察时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吗?


  录用考察是对考生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录用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八、关于违纪违规考生处理


  1. 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2. 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人社部发〔2016〕85号),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其中,违纪违规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和处理。被认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将视情况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进行通报。


  3. 《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修改后的《刑法》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规定于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九、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1. 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 报考人员如何备考?


  公务员考试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这些能力和素质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很难在短期内取得很大提高。考试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并结合职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准备考试。


  五、关于《北京市各级记机关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此次2018年度北京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


  第二章   报考程序


  一、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报名工作主要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报考,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操作时间:2017年11月27日9:00至12月1日17:00。


  1.注册及身份确认: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选择“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新用户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姓名、身份证号、邮箱并设置密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须绑定手机、激活邮箱。再次输入姓名、证件号码、本人承诺等信息进行个人身份信息确认。


  2.提交本人基本信息:已成功注册并进行身份确认的报考人员可以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进行登录。成功登录后,阅读考场规则等考试要求,按照系统的提示填写、提交本人出生日期、学历等基本信息。


  3.上传照片: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要求:二寸(34mm*45mm),jpg格式,大小在35-100KB之间,宽度大于400像素,高度大于600像素, 照片的背景应无任何装饰、人像清晰、无明显畸变,不能上传生活照、艺术照。


  4.提交职位申请:查询职位,进行提交。提交报考职位后,将无法修改。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须于提交职位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如审查结果为不通过,考生可重新申报职位,但重新申报职位必须在2017年12月1日17:00前完成。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相关问题请与招考单位联系。


  (三)网上缴费:2017年12月3日9:00至2017年12月5日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以使用网银直接支付,也可使用支付宝支付。只有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的考生不可办理退费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2017年12月13日9:00至2017年12月16日17:00


  凡已成功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的报考人员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带齐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未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五)考试科目及时间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两科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六)成绩查询:2018年1月下旬


  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1月下旬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查询成绩。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常见问题解答


  (一)忘记登录密码怎么办?


  1.点击“忘记密码”链接,可使用注册时的电子邮箱或手机号码进行密码重置,使用重置密码登录系统。


  2.如上述办法不成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近前往各区人事考试机构或者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公大厅10号窗口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持代办人和被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签署被代办人委托意见)。各区人事考试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人事考试频道点击“人事考试机构”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二)姓名有误怎么办?


  1.考生已注册,但未进行“个人身份信息确认”。考生可以进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共服务平台用户中心”,在“用户信息”栏目中自行修改。


  2.考生已注册,并且已进行 “个人身份信息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公大厅10号窗口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持代办人和被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签署被代办人委托意见)。


  3.考生已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显示的姓名中有错别字,在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考点考务办公室办理错误信息登记手续。


  (三)身份证号有误怎么办?


  1.提交职位申请之前。只办理身份证中不涉及出生日期的数字有误的情况。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公大厅10号窗口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持代办人和被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签署被代办人委托意见)。


  2.审核通过之后。只办理身份证中不涉及出生日期的数字有误的情况。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公大厅10号窗口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持代办人和被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签署被代办人委托意见)。


  3.考生已打印准考证。只办理身份证中不涉及出生日期的数字有误的情况。考生须在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考点考务办公室办理错误信息登记手续。


  (四)照片有误怎么办?


  1.提交职位申请之前,考生可在系统中重新上传。


  2.已提交职位申请,招考单位尚未进行审核或审核已通过,报考人员须致电招考单位,请招考单位将其职位申请做退回处理后,可重新上传。


  3.考生提交职位申请审核未通过的,可重新上传。


  4.考生已缴费。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符合要求的电子版照片,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公大厅10号窗口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持代办人和被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签署被代办人委托意见)。


  5.考生已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没有照片或照片不清晰,考生可在考前准考证打印期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打印出的纸质准考证、电子版和一张纸质版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办事大厅10号窗口进行核实、修改。


  (五)个人信息(除姓名和身份证号之外)、报考职位信息有误怎么办?


  1.提交职位申请之前可自行修改。


  2.已提交职位申请,招考单位尚未进行审核或审核已通过,须致电招考单位,将其职位申请做退回处理后,可自行修改。


  3.考生提交职位申请审核未通过的,可自行修改。


  4.考生缴费之后无法修改。


  (六)如何查询所申报职位的报考人数?


  报名期间点击“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专题,选择“各职位报考人数查询”,输入职位代码后,即可查询所申报职位的报考人数。申报职位的报考人数更新时间为报名期间每天8:00和15:00(最后一天的更新时间为8:00和12:00)。


  (七)选择居住地所在区,会被安排到所选区参加考试吗?


  本次考试将在东城区等十六个区内设置考点。我们将本着方便考生、合理布局的原则在全市统一协调考场。由于北京地区考生数量庞大、考点资源紧张,如不能完全满足要求,请考生谅解。


  (八)关于网上支付


  本次考试的报考费用采取网上缴纳的方式。只有在规定时间提交职位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方可进行支付。报考人员可使用指定银行的网银或支付宝进行网上支付。


  1.收费标准:每人每科收取报考费50元。


  2.如网上银行和报名系统均显示您缴费成功,即证明已经成功缴纳了报考费用,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3.缴费成功的考生不可办理退费手续。


  4.需要收费票据的考生,请于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31日(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各区人事考试机构或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代领人还要携带代领人有效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