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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北京海关寄送资格复审材料通知

http://www.chinagwy.org       2015-01-23 14:22      来源:北京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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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已公布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选名单。海关面试时间初定于3月上中旬进行,确切时间以网站通知为准。为做好面试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有关规定,现将考生在面试前需要寄发的材料通知如下:


  一、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含2013年和2014年毕业未被学校派遣且未就业的)要提交《报名推荐表》和《考生报名登记表》。


  两份表格请在“公务员考录网”下载,要双面打印,并注意《报名推荐表》必须有学校就业办公室盖章,同时提供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本科考生还需要在《报名推荐表》的“备注”栏中填写本人在班级的综合排名情况。


  二、社会在职人员


  社会在职人员要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和专科以上各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上应包括:单位性质和隶属、单位详细名称和地址、报考人政治面貌、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和工作内容、报考人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情况、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办公电话。


  现单位与报名时填写的不一致的,要有离职证明、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并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三、其他材料


  除以上资料分类提供外,所有考生还应提供: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在职人员《工作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2、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3、最高等级的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4、延缓派遣毕业生还应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研究生学历另附本科学历、学位复印件,专升本的须附专科学历复印件)。


  以上材料必须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10号,北京海关人事处收,邮编为100026”,并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寄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月4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和内容负责。表格要贴好照片,要如实、详细填写,时间必须连续。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2、考生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3、请考生务必《考生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两个可随时保持畅通的联系电话,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


  五、请考生关注中国海关考录网和北京海关网站发布的关于考录工作的后续通知。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85736249 传真电话:85736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