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吉首大学专任教师招聘88名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3-27 15:46:10   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首大学2020年第一批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吉首大学创办于1958年9月,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张家界市两地办学,校本部位于湘西自治州首府——吉首市。学校是湖南省属综合性大学,国家民委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湖南省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优秀高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普通高校,具有国家自科基金地区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申报资格的高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吉首大学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4个;招聘计划88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吉首大学网站(http://www.js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4月7日至4月9日。

  2.报名地点

  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吉首大学人事处(政务中心409室)。

  3.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特殊情况也可以进行现场报名。

  邮箱报名:请应聘者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学历)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详见附件1)。

  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上含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一张。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9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1)学位要求为“博士”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试教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试教和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试教: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学基本素质等,总分为100分。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科研业绩、语言表达、形象气质、思维应变、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为100分。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取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43-8239513(吉首大学人事处)

  举报电话:0743-8564814(吉首大学纪检监察室)



  吉首大学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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