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肃张掖临泽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20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3-26 16:54:42   来源:临泽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临泽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64号)要求,经研究,计划为临泽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2.招聘对象不限生源或户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张掖市生源毕业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研究生学历人员。

  4.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人数

招聘对象条件

联系方式

学历

专业

其它

临泽县卫生健康局

临泽县人民医院

10

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临床医学

本科学历28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30周岁以下。

 

 

13629369383

杜立星

18093626860

2

医学影像学

1

口腔医学

1

麻醉学

1

康复治疗学

临泽县中医医院

5

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康复医学、医学影像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汪丽萍

18093613067


  本科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为3月27日至4月10日,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为:286374859@qq.com。

  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将就读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就业协议、学习成绩单(往届毕业生为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2020年临泽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上均为原件扫描件)及1分钟自我介绍视频(须显示全身体貌)等资料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并打包命名为“姓名+应聘医院专业+毕业院校(专业)”。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对应聘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招聘过程中为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将通过新闻媒体对其曝光。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的相关招考(聘)。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本人。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专业面试开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1.5的比例,特别紧缺专业可以适当放宽。

  四、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一)拟聘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各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达到开考比例的专业,按计划确定拟聘人选;特别紧缺专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面试考评小组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组织考核、考察,经考核测评认定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可以确定为拟聘人选;不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减少或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

  (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

  (三)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者签订就业协议,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四)资格复审

  正式聘用前,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学籍档案等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在校期间有不良记录者,所签《就业协议》无效,不予聘用。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

  (五)公示和聘用

  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聘用人员在第一个聘期内(5年)若违约,由违约方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由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商议确定。受聘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保障

  此次招聘的人员均纳入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管理,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福利和职称评聘政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解聘,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会同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临泽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6-5521626(临泽县卫生健康局)


  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泽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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