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县卫生健康局招聘医卫类毕业生14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3-23 09:23:25   来源:星沙人才网

  长沙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3月公开考试招聘医卫类毕业生简章


  为加强医卫类人才队伍建设,经长沙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批准,决定招聘医卫类毕业生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


  面向2019、2020届医卫类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全日制本科生要求25周岁以下(199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要求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考试招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职数及岗位条件


  招聘职数及岗位条件详见《2020年3月长沙县卫生健康局公开考试招聘医卫类毕业生岗位表》,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五、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对象充实到各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编外人才储备,享受长沙县同单位同类在岗医务人员待遇,录用后三年内取得执业资格者,考核合格后可按程序纳入差额事业编制。纳入编制管理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录用后三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者,合同到期,不再续聘。


  六、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七、报名、资格初审及相关注意事项


  1、提交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上午9:00- 4月3日下午16:00。


  (2)报名网址: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免收报名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简章和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应同意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必须先在报考系统完成实名认证,未通过实名认证的考生其报考信息不被系统接受。同时,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因上传照片模糊不清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不能正常报考等情况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3)职位选择与修改: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信息一经提交,即自动流转进入资格初审环节,其信息将无法修改。


  2、资格初审


  由长沙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初审时间为:2020年4月1日上午10:00-4月3日下午17:00。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状态。


  3、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完成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在报考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须关注报名网站信息,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4、开考比例


  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2:1(含2: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可再改报。


  5、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符合岗位条件且确有个人意愿的考生方可在网上按要求报名参考,无故缺考的人员,记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长沙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提交书面说明)。


  八、笔试


  1、笔试时间待疫情解除后将另行通知,详见报名网站,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根据查分通知在指定时间内向长沙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5、考生违纪违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九、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进入面试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面试最低入围线上如遇并列名次,则均进入面试。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准考证参加面试,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无竞争性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十、资格复审


  所有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后,由长沙县卫生健康局及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考点当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的报名表、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20届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学校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参加资格审查,但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具体地点以面试当天通知为准。


  十一、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各阶段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十二、体检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最低入围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均入围体检。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递补体检;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均入围递补体检),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三、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长沙县卫生健康局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导致该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入围,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均入围)。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


  4、若招聘岗位入围考察人数高于岗位计划数,将实行差额考察,按招聘计划数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一个阶段发现有资格不符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十四、人员确定及公示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用人员。


  2、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或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用后放弃的考生,记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招聘考试。


  4、拟录用人员与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长沙市人才新政22条相关政策待遇,社会保险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5、录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继续聘用。


  录用人员需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应按规定参加培训,并按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十五、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医卫类毕业生工作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长沙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31-84015702、0731-84012938(仅限上班时间)


  十六、其他


  (一)特别提醒


  1、招考任何环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要求的资料,均视作放弃。


  2、招考各环节中有关招考事宜的通知,均以长沙星沙人才网公示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长沙星沙人才网,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咨询


  长沙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0731-84012368(仅限上班时间)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31-84024416(仅限上班时间)


  (三)技术支持


  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咨询电话:0731-84062928(仅限上班时间)


  附件: 2020年3月长沙县卫生健康局公开考试招聘医卫类毕业生岗位表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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