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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业学院招聘医疗卫生防疫人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3-10 14:49:24   来源:黑龙江工业学院

  黑龙江工业学院公开招聘医疗卫生防疫人员公告


  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为加强黑龙江工业学院疫情防控专业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学校卫生防疫工作水平,依据《关于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及有关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22号),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防疫人员7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工业学院网站(http://www.hljut.edu.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人,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黑龙江工业学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防疫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政治素养。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守《黑龙江工业学院章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医疗卫生领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超过40周岁,具有医疗卫生领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超过45周岁。


  (四)报名人员须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书,且所学专业须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五)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人员。


  (四)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五)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依法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在近五年各类招聘考试过程中被招录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从2020年3月10日至3月19日。


  2.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受理其他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黑龙江工业学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防疫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同时提交下列材料:(1)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3)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等)。(4)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非在职人员需提交报考人员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职人员报考需提交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公函。


  报考人员需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hljgyxyrsc@163.com。发送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XX大学XX专业XXX报考黑龙江工业学院医疗卫生防疫人员岗位材料”。


  3.报考注意事项


  (1)如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网上面试资格。


  (2)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学历、资格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含当日)。


  (3)报考人员只能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且详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4)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报考材料。


  (5)报考人员需关注黑龙江工业学院网站发布的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学校沟通,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造成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学校职能部门负责,审核结果通过电话、微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考生。本次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人数之比低于3:1的,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网上面试程序。


  (三)考试程序及要求


  1.考试方式


  此次招聘不组织笔试,采取网上面试方式进行。


  2.考试时间


  通过电话、微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考生。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有关说明


  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将在学校官网公示。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面试合格者按分数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程序。


  2.考察


  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和聘用


  1.根据网上面试、体检、考察的结果,1:1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工业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直接聘用,相关手续在疫情过后办理。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间,如违反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六、待遇


  被聘用人员核入省直事业单位编制,并按照政策享受省直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黑龙江工业学院人事处,电话13945865899


  电子信箱:hljgyxyrsc@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hljut.edu.cn


  监督电话:13304879000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南大街99号


  邮编:158100


  本公告由黑龙江工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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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黑龙江工业学院公开招聘医疗卫生防疫人员计划表


  附件2:黑龙江工业学院公开招聘医疗卫生防疫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黑龙江工业学院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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