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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咨询者:杨家慧
我19年毕业,18年实习期签订了三方协议,实习的单位没有资格接受档案,毕业后工作了半年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保,档案被学校邮寄回生源地人力资源社保局,报到证在自己手里,已过期。是否能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公务员?
提问时间:2020-10-18 21:00
管理员解答好评率:100%
 你好,对照看看你是否符合这一政策: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如果符合则可以。
解答日期:2020-10-18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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