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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咨询者:黄杰
您好,请问一下,我是2018年6月毕业的大学生,现在没有工作单位,档案放在了户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但是之前学校要求上交就业合同,就和实习单位签了一份代课合同,在网上就业市场的就业方案显示的是劳动合同性质的就业,那我还能不能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参加2018年12月份的国考呢???
提问时间:2018-07-19 21:19
管理员解答好评率:100%
你好,若已签订劳动合同不能再以应届毕业生报考了。
解答日期:2018-07-20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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