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问题咨询  >> 国家
  已解决  查找问题        我要提问
问题描述咨询者:梁兰英
您好:咨询两个问题 1、我是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签三方协议,没有就业,档案回生源地的人事部门代管了,请问能以应届生报考国考吗?可报考注明2018年应届生的职位吗?2018年应届生和应届生不一样吧? 2、如果2018年国考和2017年省考都过面试了,进入体检阶段,我若选择其中一边的职位,要怎样报告才不会记录不良诚信记录? 谢谢老师能解答。
提问时间:2017-07-25 09:40
管理员解答好评率:100%
您好,第一个问题建议查看此文:往届生怎样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2018年国考?http://www.chinagwy.org/html/xwsz/zyxw/201707/21_206311.html,里面介绍的比较详细。第二个问题,报考人员在参加国考招考过程中,被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参考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或考察人选;同样有些省考也规定在参加本省公务员招录过程中如被其余地区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该主动告知中止本省的招录。具体可咨询报考单位。
解答日期:2017-07-25 10:11
教材
视频培训
在线题库
我要咨询
返回顶部